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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枫桥经验” 树法院新风】:石寺法庭:培训民调人员 践行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20-11-23 16:21:02


    

    日前,新安县人民法院石寺法庭与石寺镇综治中心共同开展民调人员普法宣传学习活动,这是石寺法庭今年以来第二次邀请辖区民调人员到法庭旁听庭审,进行普法宣传。

    当天上午9:30,石寺法庭员额法官陈君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来自石寺镇各村的20余名民调人员在石寺法庭的普法宣传室里同步旁听案件庭审,他们在感受庭审庄严气氛的同时,对石寺法庭改造提升后运用智慧庭审给群众带来的便捷,给予充分肯定。旁听案件庭审结束后,石寺法庭庭长王芳和民调人员共同学习了2021年1月1日将要正式实施的《民法典》,并向民调人员讲解有关民事诉讼司法确认程序的相关问题。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石寺法庭把枫桥经验内涵“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作为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着重推进诉前调解、指导民调、司法确认工作,同时不断拓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加强与乡镇政府、综治中心等各类调解组织的合作,主动参与辖区社会综合治理,并进一步延伸能动司法职能,通过邀请辖区村组民调人员到法庭旁听案件庭审,宣传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民调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让人民群众知道法律就在身边,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可以快速化解,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宋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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