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自己罹患癌症,将不久于人世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建石许下临终遗愿:能在去世前看到他参与编写的《中华大典·法律典》之《刑法分典》。
近日,在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巴蜀书社联合主办的“弘扬中华法文化 《中华大典·法律典》首发纪实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育棠讲述了这段不为人知的往事。
白发苍苍的老人回忆,2011年6月1日,《刑法分典》正式出版后,即被送至马建石手中。不久,马建石便离世了。如今,包括《刑法分典》在内的《中华大典·法律典》已经出齐。“给老马扫墓时,别忘了告诉他……”杨育棠说到这里,不禁哽咽。
为弘扬中华法文化修典
马建石、杨育棠只是众多为《中华大典·法律典》贡献力量的法学家中的两位。
作为一项国家重大文化出版工程,《中华大典》编撰项目于1989年开始试点,1992年正式启动编撰。《中华大典》是一部沿袭古代传统而按现代学科分类的新型类书,分为24个典,包含一百多个分典,总计约8亿余字,是明朝《永乐大典》的两倍多。其中,《中华大典·法律典》由《法律理论分典》《刑法分典》《诉讼法分典》《民法分典》《经济法分典》《行政法分典》6个分典组成。
“西学东渐以来,西方中心论很有影响。直到今天,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古代只有刑法,不承认有民法、行政法的存在。”《中华大典·法律典》总编、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说。在他看来,《中华大典·法律典》的编撰,是我国法文化史上的一项辉煌工程,其意义在于弘扬中华法文化,显示中华法治文明的先进性,此法典“可以长久地竖立在书架上”,遗惠后人。
在上世纪90年代的一次编纂会议上,围绕《中华大典·法律典》的架构,张晋藩提出两点意见,奠定了这套典籍的编纂基调:虽然古代中国诸法合体,但民刑有分,“就像观察天体要划分若干星座一样”,需要进行分类才便于研究;将散见于经史子集中的法律史料都收纳进典。
当时,有人提出:在两个月的时间内,自己可以编成《刑法分典》。张晋藩因此未将其采用为修典人员。“如果两个月内就可以完成,肯定是把现有的资料集合起来,不符合大典要求……把编撰法律典看得太轻了。”
“跨世纪”编纂困难重重
经过商定,《中华大典·法律典》最终按六个分典开展编纂工作,并确定了六个分典的主要负责人。为使六个分典主编切实负责,同时协调关系,张晋藩分别与各分典主编订立了合同。此后,工作正式开始。
修典不易。作为《法学理论分典》主编,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俞荣根曾撰文回忆了自己的这段经历。
“如何既尊重古籍文献、避免削足适履,又服从《中华大典》经目纬目体例格式;如何既保留中华古代礼法范畴体系和理论特色,又适应现代法理学理论逻辑和思维方式;如何既谨守《中华大典》编纂原则和技术规范,又能根据中华古代法实际有所权宜和融通;如何才能寻求到一种通今达古、古香古色,又能让现代人看得懂的《法律理论分典》编纂体例和标题用语体系……”俞荣根列举的这一系列的“如何”,足以让法律人绞尽脑汁、费尽心思。事实上,几乎每一部分典的编纂都面临着一个又一个难题的考验。
在一众学者的努力下,《法律理论分典》突破了“律令体制”的框框,以“礼法体系”为“泽”去竭泽而渔,设立了“法哲学”“法律学说”“法律人物”三大总部,并在编纂技术上进行探索,最终完成了这部790万字的巨帙。而此时,俞荣根几乎已能够背出几页纸的《法律理论分典·说明》。
《法律理论分典》编纂前后长达十七年。历时长这一特点,同样也体现在其他几部分典的编纂过程中。
就各分典而言,也并非全然独立的工作部门。“20世纪90年代中期是以收集资料为主。当时有统一的分工,各分典负责一至两个朝代,属于本分典的资料留下,属于其他分典的则分别寄送……”《法律理论分典·说明》中如是记录。
遗憾的是,许多学者未等到出书已成永诀。2009年,《法律理论分典》项目重新启动,对于资料的筛选进行严格要求。“凡版本不合要求或版本来历不明、资料欠完整或夹有简体字等,一概割爱,推翻重做。”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之作
在长达二十三年的修典路上,许多人陆续加入到队列之中,亦有不少人离开。比如,“(参与修典的)博士生一届一届走了”,张晋藩说。
2008年接手《经济法分典》主编工作的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也坦言,资料收集过程中,人员变化不断。“一些人觉得比较难、没意义,就退出了。”
再以《民法分典》为例,据张晋藩介绍,编纂工作最初启动时,由西北政法大学杨永年教授、烟台大学孔庆明教授负责。他们是建国后中国自己培养出来的研究生。两位前辈因年事已高和健康原因相继退出,原有的工作机构随之解散,此前积累下的一些资料也已佚失。
进入新世纪后,南开大学教授侯欣一接手《民法分典》的编纂工作,负责确定体例、搜集资料、筛选、点校和编排。项目在残留的资料基础上重新启动。据媒体报道:“整个过程动用津京晋三地十多所高校和天津社会科学院的数十位法律史工作者,绝大多数为国内法史学界术有专攻、学有专长的中青年学者,十几位南开大学法律史专业的博士和硕士。”
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民法分典》副主编柴松霞介绍,《民法分典》编纂队伍相对比较年轻,因而有体力上的保证。但如今回忆起来,当时的工作强度很大,“整个暑假就在南开大学,早上八点去,晚上九点回”。
“有人问我,在今天这个速成的年代,用二十几年的时间去修一部大典值得吗?我认为答案不言而喻。”侯欣一曾说,“盛世修典是我国传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中华典籍浩如烟海,却还从未有过一部完整反映中国传统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文献,这不仅是法学界的遗憾,也常常成为西方国家对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诟病。”
修典后期,年逾八十的张晋藩凭借6倍的放大镜,一次只能审阅5分钟,再久便头痛。但令他颇为欣慰的是,6个分典在编纂过程中,各主编始终本着历史的使命感,在融洽的氛围中合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朱勇认为,《中华大典·法律典》的编纂对于提升中国法治文化的软实力、增强中国学者的话语权、构建中国的法治话语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也对《中华大典·法律典》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在浮躁的现代社会中,法律史学界学者们能够持之以恒,修成大典,精神尤为可贵。黄进认为,《中华大典·法律典》全面、系统地整理了中国古代的法律史料,为中国文化的传承、创新和复兴奠定了基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