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9日,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寇玉敏、信访办副主任常同辰等一行四人到新安县带案下访,接访。新安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杨安平、副院长袁宪伟、立案庭庭长赵保健陪同接访。
在新安县法院信访大厅,寇庭长就武某与电业局赔偿纠纷等下访案件的相关情况向新安县法院做了了解,并现场办公,与电业局领导取得联系,敦促电业局限期支付武某的赔偿款。对刘某等五人反映交通事故赔偿执行不力的情况,通知承办人到场,询问执行情况,要求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多想办法,尽快执结案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当宼庭长看到一名来法院咨询情况的嶡山村老汉张某时,热情的给张老汉递座,询问老人遇到了什么难题。张老汉说,年轻时和妻子离婚,儿子被妻子带走,现在年老无依,儿子却以未被抚养为由拒绝赡养,如今无依无靠才来法院求助。问明了情况,寇庭长和杨院长商量后,与新安县民政局协调,对张老汉进行粮物救济,解决老汉的燃眉之急,然后让老汉找当地司法所和村委调解,如果问题仍得不到解决,再到法院立案。张老汉满意离开法院。
当日上午,中院下访组一共接访三起案件,接受咨询6人次,接访案件均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确定了责任人员、结案时间和包案领导,来咨询的当事人均得到满意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