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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法院 :加大“自诉”办案力度 打击“拒执”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8-03-30 09:27:33


为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决策部署,新安县法院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大力加强一性两化建设,特别通过“自诉”程序,加强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打击力度,取得良好果效。

新安法院在打击“拒执”犯罪时,党组决定公诉于自诉并行,特别是利用该院刑事审判力量,加大“自诉”打击,2018年,该院“拒执”刑事公诉立案1起,自诉立案6起,目前已和解1起,自动履行1起,经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对4名涉嫌被告采取逮捕措施。逮捕决定做出后,移交公安机关抓捕。这些被立案追究的被执行人,有的拥有房产、车辆,私自转移、转让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有的查到银行帐户有交易流水,收入挪做他用不履行义务,还有的被判决腾出房屋而设置障碍,拒绝腾出房屋。

3月14日,移交公安机关抓捕的被执行人韩某行踪被新安县公安机关掌握,当天抓捕成功,现羁押在新安县看守所。

2014年5月,韩某由周某担保,借到申请执行人王某现金2500000元,该案经新安县人民法院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2017年9月,韩某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被依法拘留15日,韩某向法院交款10万元后,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羁押,暂缓拘留。之后韩某避而不见,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王某向该院提出自诉申请,要求追究韩某拒执刑事责任。

韩某到案后,如实向法院陈述了自己私自转让查封车辆和拥有某公司股权的事实,并表示配合法院尽快履行判决义务。

 

 


责任编辑:马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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