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新安县“新任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大会”在县人民法院举行,县人大副主任王保敏、县法院院长毛迎春、县司法局副局长李宏江、县法院政治部主任张红丽和新任人民陪审员们参加了会议。

▲张红丽同志在会议上为大家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陪审员的任命文件,按照新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实施办法》及省、市、县工作方案,经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公示公告、提请任命等程序,92位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较高政治、文化素养的同志被县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为人民陪审员。

▲与会领导向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证书

▲人民陪审员代表郭玲玲发言

▲全体新任人民陪审员在领誓人张红丽同志的带领下,在各位领导的见证下共同宣誓。
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从在场各位新任人民陪审员掷地有声的宣誓中能够深深的感受到大家因为“人民陪审员”这个身份而获得的极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能够参与到神圣的司法过程中来,每一位人民陪审员都显得激动不已,同时也为自己有这样一份责任而觉得任重道远,几位人民陪审员积极主动的询问有关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积累等问题,也让我们为这些尽职尽责、不断学习的人民陪审员们点个赞!

▲县人大副主任王保敏同志对新任的人民陪审员们表示祝贺,同时也提出了要求,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为我县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会议最后,新安县人民法院对于今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四点意见,要求全体人民陪审员“要坚持党的领导”“要恪守法治信仰”“要增强履职能力”“要守住廉洁底线”。同时也强调: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作为人民陪审员,不仅意味着光荣、待遇和信赖,更意味着使命、责任和担当,承载着党和人民的殷殷重托。因此,每一位人民陪审员,都要牢记使命,勇担重任,按照更新、更高、更严的标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做一名无愧于党和人民、无愧于法律和时代的人民陪审员。

▲会议结束之后,大家当场建立了微信联络群,也为以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方便。

▲人民陪审员以“人民的名义”参与到司法过程中来是对法律最大的尊重,法律是人民的法律,有人民的参与也更显示出了法律的民主和公正,这也正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