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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告人(自然人)的信息 你知道了多少?

发布时间:2019-11-04 10:10:34


      一提到到法院进行诉讼,大多数人可能会感到头痛,毕竟没有人会愿意惹上所谓的“官司”,但是很多民事纠纷等只有通过法律的途径才能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你是否有过到法院提起诉讼,因不能及时迅速的查询到被告人(自然人)的信息而感到焦头烂额?而现在您所困惑的这些问题都将迎刃而解,您知道吗?下面我们就一块儿了解一下。

一、目标和基本原则

通过建立法院与公安信息点对点及时查询机制,方便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能够快速顺利获取被告人(自然人)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准确导致立案障碍及法院案件信息录入不完善导致的卷宗信息不完善。

根据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实际需要确定“点对点信息及时查询机制”服务流程及服务标准。

二.工作模式

由法院和公安各安排一名联络员及一名监督员建立微信群,联络员负责上传及下载信息查询所需的资料,监督员负责监督双方信息查询是否合规合法。

三、工作流程

凡涉及到法院立案需要查询被告人(自然人)信息的,法院联络员必须将加盖法院红章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及诉状影印件上传微信群,两者缺一不可,未在法院立案不得查询,法院监督员在微信群审查认可后,公安局联络员利用公安户籍信息系统查询,将查询结果用手机拍照(电脑截图即可)上传微信群,公安局监督员在微信群认可后,法院联络员方可下载信息使用,否则查询信息无效,不得擅自使用,造成泄漏公民信息的,各自追究法律责任。

四、人员变动机制

因涉及单位岗位调整的,法院与公安局根据岗位调整情况及时变换联络员与监督员,微信群必须保证两名联络员及两名监督员在线,由原成员邀请新成员进群后,原成员必须立即退群,退群后不得擅自泄漏该群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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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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