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高院关于“维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新安县法院立即采取措施,加大了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一是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坚持实行快审快结快执。
二是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三是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刑事犯罪。
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要求立案庭对符合缓、减、免诉讼费用条件并提出相应申请的妇女儿童当事人,积极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准许缓、减、免诉讼费用;对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申请执行人,积极实施司法救助。
五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选择典型案件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公开开庭,以案说法,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妇女儿童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