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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潇普法站丨姐弟三人争遗产,他们的遗嘱为何无效?

发布时间:2019-11-04 10:22:41


久等了!!!

建设人民满意好法院,传递法院好声音

这里是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与洛阳广播电视台FM88.1新闻综合广播

联手推出的重磅普法故事类节目

“潇潇普法站”

!!!

今天,潇潇给大家带来的案例

是个比较严肃的话题:遗嘱


提起来遗嘱,不知道大家第一印象是什么?

可能会有人说了,让老人写这个不吉利

觉得提起来这个就是对老人不敬

也可能也会有人说了,这东西就一张纸

觉得写遗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

很多家庭,就是因为没用重视遗嘱问题

在老人过世后,闹得不欢而散

本是亲人最后却形同陌路


本期节目,就带你知道

关于“遗嘱的二三事”


贴心的我们也为您准备了录音版

戳下方音频即可收听哦!

↓↓


(本期节目后援团队洛阳中院少审庭)


什么?你觉得只听没感觉?

没事,我们还有方法~

直播精华全在下面

配合录音食用更佳哦

↓↓

节目内容整理(节选)

老人去世后,留下4套房产

儿子、女儿对代书遗嘱产生争执

不料,遗产风波又起波澜

私生子小明也拿着打印遗嘱出现

......

复杂的案情背后

法官到底是如何认定的?

这两份遗嘱是否有效?


不少听众小伙伴也纷纷开动脑筋

将自己的想法纷纷告诉潇潇



主持人:本案中儿子拿的代书遗嘱为啥是无效的?


潇潇:代书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在这个故事中,儿子拿的遗嘱上只有父亲和儿子的女朋友的签字。无效的原因一是儿子找的见证人不够两个,二是儿子作为继承人,他的女朋友和他有利害关系,是不能作为见证人的。

利害关系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利,一个是害。也就是说,有可能跟他有利益关系,也有可能跟他是这种矛盾关系的,都不能作为见证人。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而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主持人:本案中打印的遗嘱为啥也无效?


潇潇:结合这个故事来说,因为这份遗嘱是小明自己打的,虽然落款是父亲的名字,但又没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要件,没办法确定是不是父亲的真实遗嘱。如果说小明拿了一份遗嘱,能够证明是父亲亲手在电脑前打出来的,比如有录像将父亲订立遗嘱的过程全部录了下来,确有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程度的证据表明打印遗嘱由被继承人全程制作完成,并具备自书遗嘱形式要件的,可认定为有效自书遗嘱。总的来说要形成证据链才更有说服力。立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建议大家慎选相对有争议的打印遗嘱方式,最好选择公证遗嘱方式。


主持人:有人说“泼出去的女儿嫁出去的水”,女儿继承遗产是不是会少分?


潇潇: 继承权男女平等,不会因为是女性的身份而少分,除非女儿一方不尽抚养义务,这个时候才会不分或者少分。
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中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主持人:有多份遗嘱的话,以哪一份为准?


潇潇: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主持人:怎样立遗嘱才更规范?


潇潇:  最好是遗嘱人到公证处亲自去办理公证遗嘱,这个效力最高,身体确实不允许的还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公证处申请,由工作人员上门办理。


当然大多数时候遗嘱人已经是卧床不起了,才想到要订立遗嘱,自己也写不成字,往往就用代书遗嘱的方式,此时切记要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签字,同时把整个遗嘱订立过程录音、录像,而且最好在订立遗嘱的时候有病历能够证明此时遗嘱人意识清醒,有判断能力。还有就是遗嘱里的遗产要写明白,比如哪个房哪辆车,模糊表达会带来更大麻烦。

“潇潇普法站”每周三在FM88.1

 早上9:30准时播出 

 欢迎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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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洛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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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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