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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法院积极宣传《国家赔偿法》

  发布时间:2010-05-17 10:06:24


    5月15日,新安县法院法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走上街头、闹市区,开展国家赔偿法知识宣传、咨询活动。法官们向过往群众分发宣传资料,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就群众提出的疑问和困惑给予认真细致的解答,详细阐释了《国家赔偿法》修改的一些重点问题。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已于2010年4月29日通过,并将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国家赔偿法扩大了赔偿范围,完善了赔偿程序,畅通了赔偿渠道,体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法治精神和“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执政理念,对促进国家行政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将会起到重要作用,对推动我国民主法治进步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安县法院详细制定了《国家赔偿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内容、时间安排和责任人,细化了宣传活动步骤,制作了宣传版面、横幅和宣传资料,选定宣传点,安排运送的车辆等具体事宜,有利地推动了宣传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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