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解读:“中国第一法槌”是怎样来的 发布时间:2020-01-08 11:16:00
“嘭!现在开庭!”
这个声音耳熟能详,发出这个声音的是法槌。
在开封市博物馆里,一个小小的法槌经常吸引不少观众驻足。这是新中国使用的第一个法槌。
2002年1月,最高法印发人民法院法槌使用的相关规定,全国法院统一使用法槌。17年后,让我们走进这个法槌的诞生地,一起探寻这道我国司法改革历史进程中的独特印记。
时光回溯到1996年9月18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审判大庭内座无虚席,来自开封市两级法院及检察院、司法局等政法部门的200多人,在这里观摩庭审。时任少年法庭庭长的张建民担任审判长,首次在庭审中公开使用了自制的法槌。
在庭审中使用法槌,这在当时还真是一件新鲜事儿。随着开庭的法槌敲响,审判大庭内顿时笑声一片。张建民不得不连续敲击法槌,高喊“肃静、肃静”。随后,庭审秩序井然,那不时被敲响的法槌,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法槌诞生之前,每当在庭审中出现法庭秩序问题,法官往往大声呵斥,甚至猛拍桌子。这种做法不仅影响法官形象,也有损法庭尊严,但又没有更好的办法维护法庭秩序。”徐松岭曾和张建民一个法庭,是当时的书记员。他回忆,张建民有一次在看戏时受到启发,觉得法官开庭时,手里应当有一种类似我国古代惊堂木的东西。“他翻阅了一些资料,知道国外有些法官审案,至今仍在使用法槌或法铃。于是,他‘异想天开’,也想造一柄法槌。”
他的想法受到了一些人的嘲笑。建国后,我国各级法院的法官在庭审中从未使用过法槌。惊堂木是古代封建衙门里的法器,是用来吓唬老百姓的,怎么能用?上级没要求,法律没规定,连法槌应该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就想在神圣庄严的法庭上使用,不是把法律当儿戏吗?一时间,各种说法都有,但更多的人抱以看笑话的心态,没太当回事儿。
1995年,兰考法院按照上级部署,对审判方式进行改革,鼓励法官在不违背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尝试。
“有一天,张建民交给我一张草图,上面是他自己画的一个法槌,他交代我找人照着图纸做一个。”徐松岭回忆,他找到国营兰考木器厂,选用了结实耐用的榆木制作,槌的样式与普通锤子差别不太,纺锤形,长柄,另配一块方木为底座。
“最初,底座由一整块厚木板制成,因为是实心,敲击时发出的声音微弱。试了几次,他决定把底座中间挖空,这样,敲击时声音就响亮了。”徐松岭说。
据徐松岭介绍,在1996年9月那次庭审观摩使用之前,张建民使用这柄法槌开庭已半年有余。而那次庭审之所以能被记住,多年来一直为人们津津乐道,甚至被认为是“建国以来我国法官在庭审中使用法槌的首例”,主要原因是此前他使用法槌开庭的事儿一直不为外界所知,而那次是正式公开亮相。
2002年6月1日起,我国各级法院的法官在庭审过程中统一使用法槌。在这之前,张建民研制的法槌,已使用长达六年之久,在多次庭审观摩活动中都倍受瞩目。所以有关专家认为,这柄法槌对于研究我国审判方式改革和法槌历史沿革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堪称“中国第一法槌”。张建民也被称为“新中国使用法槌第一人”。
2002年1月12日,张建民担任审判长最后一次使用自制的法槌主持庭审。他研制并使用多年的法槌完成历史使命,被开封市博物馆永久收藏,成为我国司法改革历史进程中的一道独特印记。
一槌响,天下知。公平正义的声音将永远嘹亮。(王佩)
来源:人民网、豫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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