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速审判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全面锻造与洛阳副中心城市定位相匹配的法院工作,5月6日,新安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进会,全面启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旨在在执法办案、司法诉讼、矛盾化解、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在加快推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中勇于担当、贡献力量。

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新安法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周朝晖为组长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创建标准推出了具体举措和目标要求,要求各基层法庭定目标、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明确时间节点,强化工作落实。院党组将在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强工作指导,总结工作经验,优化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水平。
石寺法庭和五头法庭作了表态发言,两位庭长表示将对照“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标准,优化完善工作机制,紧盯审判执行质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升人民法庭维护一方稳定、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争创 “枫桥式”人民法庭。


新安法院党组书记周朝晖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服务群众。各基层法庭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结合“四官”服务进村(社区)工作,坚持走好群众路线,积极主动履职、勇于担当作为,真正做到为民服务、群众满意。二要紧盯质效考核,抓好工作落实。各基层法庭要充分利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以及市中院关于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探索的指示,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契机,为人民群众诉讼、调解、执行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人民法庭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要不断加强学习,强化创建成果。充分学习领会“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内涵,及时转变工作思路,调整工作方向,迅速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在新安法院全面铺开。四要积极主动作为,发挥领跑作用。各基层法庭要切实肩负起新安人民的希望与期盼,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内涵,努力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平安建设的桥头堡、社会治理的排头兵、群众工作的先锋队,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为加快推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贡献新安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