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法院:简易程序+表格式判决书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日前,新安县人民法院张雯法官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并当即下发了表格式判决书,使审判质效得到明显提升,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了新的尝试。
发布时间:2020-05-09 15:47:40
简易程序+表格式判决书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基本案情
2014年4月至2014年11月,被告孙某陆续从原告洛阳某公司赊购电线电缆,并在原告开具的清单及销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共计93682元。原告因被告孙某尚欠72057元货款未付,于2020年1月8日将被告诉至新安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欠款及逾期利息。
新安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针对具体案情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程序相对简单,因此庭审节奏明显加快,庭审过程比较顺畅。承办法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规定,制作了表格式判决书,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效率,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简易程序+表格式判决书,是新安法院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是良好法治环境的根本保证,也是体现辖区营商环境优劣的关键。在优化营商环境大背景下,新安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继续落实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要求,在企业产权保护、破产审判、合同纠纷等方面,探索和规范案件适用程序及裁判文书简化等工作,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洁
文章出处:https://mp.weixin.qq.com/s/fKoFvNDu7xeR2bxxZk3Q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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