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新安县法院仅用一周时间,就帮我们解决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诉前调解,让诉讼省时、省力,还给我们节省了诉讼费。新安县的营商环境真是越来越好了!”日前,涉诉当事人的代理人王某对新安县法院诉调对接快速结案赞不绝口。
仅用短短一周时间,新安县法院的三起涉营商环境“绿标签”案件全部顺利办结。其中两起小额速裁案件是送达团队通过调解,当事人当场履行实现撤诉结案。另外一起简易程序案件是经法院特邀调解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顺利结案。
三起案件的承办法官张雯说:“这三起案件能够这么快结案,完全得益于法院多元调解机制的建立,我们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集中力量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打好‘组合拳’。”
那么,新安县法院在调解机制的建立上都有哪些“新花样”?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又打出了什么样的“组合拳”呢?
“组合拳一”:“两个一站式”让纠纷化解步入快车道
今年以来,新安县法院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命门之穴”,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司法需求,出台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实施细则,全面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落实繁简分流,简案快办,让纠纷化解步入“快车道”,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法院内部形成导诉咨询、律师值班、立案分流、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判后释法、执行调解多元联动,在法院外部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密切协调,与县、乡(镇)、村三级调解组织积极联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营造出了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促进新安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前,新安县法院涉营商环境类案件的审理周期已从去年的153天大幅缩短到57天,进入全市法院先进行列。
新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朝晖说:“为了真正把优化营商环境落到实处,新安县法院深入探索和践行诉调对接机制改革,通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业化解,靠前化解,让企业真切感受到来自法院的真情服务。”
“组合拳二”:让“法院+”调解机制发挥大能量
为深化金融类纠纷诉源治理,构建“法院+金融”调解机制,努力在诉前化解大量金融纠纷,今年8月,洛阳市首家金融纠纷诉前化解中心——新安县人民法院金融纠纷诉前化解中心在新安县农商银行挂牌成立。
这是新安县法院金融纠纷诉前化解中心依托全国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吸收相关行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风险预判,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通过该中心的平台效应加强诉调对接,大力推进诉源治理。这个中心的成立,标志着在新安县域内发生的金融纠纷,当事人可直接申请在线或现场调解;对法院已经受理的金融纠纷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也可移交到金融纠纷诉前化解中心进行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可向新安县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由法院出具调解书。
谈及金融纠纷诉前化解中心运行以来的感受,新安县法院派驻该中心专职调解员党会珍说,以往此类纠纷从在法院立案到审理结束平均用时60天左右,现在只要申请调解材料递交到中心,几天时间就能调解成功,并由法院作出司法确认裁定或调解书,服务效率大大提升,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费用和诉讼时间,受到当事人的普遍欢迎。
新安县农商银行董事长张旭超说,金融纠纷诉前化解中心实现了诉调无缝衔接,极大降低了纠纷解决周期,也降低了案件诉讼成本,为该行金融纠纷案件化解提供了极大便利,确确实实优化了营商环境,在全市金融行业和全省农商银行系统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这种做法值得赞扬。
周朝晖表示,金融纠纷诉前化解中心在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涉金融纠纷诉讼案件没有进入诉讼程序就在金融纠纷诉前化解中心化解在萌芽状态,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保护了纠纷各方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为企业提质增效,抢抓因疫情带来的经营损失提供了极好的平台,取得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今年前三季度,新安县法院共诉前调解成功各类案件309件,进行司法确认270件,出具调解书69份,司法确认数在全市基层法院中位居第一。

“组合拳三”:学习“枫桥经验”让基层“动起来”
近日,新安县法院石寺法庭开庭审理了两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场参加案件旁听的不仅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辖区部分村的民调人员。庭审结束后,石寺法庭还组织当天到场的民调人员就民事诉讼中的“司法确认”程序内容进行培训学习。这是石寺法庭学习“枫桥经验”、推进基层诉源治理的又一做法。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开展以来,石寺法庭结合辖区乡镇的镇情、村情及民风民俗,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桥梁纽带作用,延伸能动司法职能,主动参与辖区社会综合治理,采取“走出去办案,请进来学习”的方法,借助四官服务活动,加大与辖区村组干部的沟通力度,搭建起村组干部共同参与的送达及调解平台。邀请各村民调人员到法庭旁听庭审,专门为民调人员培训农村常见矛盾纠纷的相关基础法律知识,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使他们能够学以致用,用理论指导实践,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村组干部、民调人员生活在基层,熟悉基层状况,调解各种纠纷案件时都是‘专家’,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力量,构建多元调解机制,推进基层诉源治理。”石寺法庭庭长王芳说,村组干部、民调员在法庭指导下开展工作,弥补了法官调解“刚性”有余、“柔性”不足的缺陷,有效整合了社会资源。
今年以来,新安县法院以“枫桥式”法庭创建为抓手,不断充实法庭力量,全面改善办案条件,以推进诉源治理为切入点,主动融入村镇解纷网络,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开展人民法庭指导基层调解员的农村诉源治理模式,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诉源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新安县法院基层法庭改变过去“不告不理”的传统做法,主动深入辖区村庄排查梳理,发现纠纷,及时介入,引导分流,建立矛盾纠纷分层化解机制,积极推进乡村法律服务。通过巡回审判、四官进村、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协调乡镇村组干部、民调人员和德高乡贤共同化解矛盾,参与纠纷的解决,力促纠纷“源头化解,科学提速”。
为实现基层调解人员全覆盖,新安县法院基层法庭还通过村组推荐、走访发现、群众口碑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充农村调解员队伍,加大调解员业务培训力度,增强他们解决纠纷的能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院”。
新安县法院通过构建基层调解网络,前移窗口、主动作为、送法上门、靠前服务,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完成普法宣传、指导调解、化解纠纷、排除法律风险隐患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有效提升了社会参与度,筑牢了法治基础防线,打通了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新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朝晖表示,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矛盾化解中。下一步,新安县法院将继续将“两个一站式”工作不断完善,让“两个一站式”建设发挥出更大的服务潜能。继续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安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