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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安县法院高效执行涉黑恶势力案件,“打财断血”再添新战果

  发布时间:2021-01-04 15:36:0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安县法院坚持“打财断血”和“打伞破网”同步,精准发力,铁腕攻坚,近日快速执结一起涉黑恶势力案件,执行到位9642971.21元,到位率达98.13%,扫黑除恶斗争再添新战果。

案情回顾

自2015年4月份至案发前,被告人管某纠集被告人康某、王某、何某、杨某等人,以非法开采铝坑为依托,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成员较多,有比较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多次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新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十一年不等,依法追缴非法采矿犯罪违法所得,并处罚金共计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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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执行


该案判决生效后,于2020年11月13日移送执行,立案标的9826390.16元。立案后,新安县法院执行局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因各被执行人均处于服刑期间,执行难度较大。执行干警分别奔赴各被执行人服刑的焦南监狱、洛阳监狱、孟津看守所等地进行提审,到各被执行人户籍地进行实地调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平台对各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车辆、房产等财产进行查控。经查处共冻结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22个,扣划各类资金494万余元,查封处置房产三处,价值465万元,收缴罚金5万元,合计执行到位金额9642971.21元。

为顺利执行该案,新安县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作用,用足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手段,对涉黑涉恶执行案件做到应追尽追,应执尽执。在执行过程中,新安县法院执行干警积极向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家属、被执行人户籍地地方政府等群体、单位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用实际行动营造了多方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彰显了新安县法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立场和坚强决心。

       今年是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新安县法院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在“打财断血”、“伞网清除”上持续发力,彻底断绝黑恶势力的财路,铲除黑恶势力的土壤,为全面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宋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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