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6日上午,不服新安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的游某到县法院撤回了起诉。一起行政信访案件在法院院长和公安局长的携手调处下圆满化解。
2009年元月原告游某与陈某因商谈工程款事项发生口角引起打架,陈的妻子雷某在混乱中被打成轻微伤,后公安机关对游某做出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做出后,游某以处罚程序有问题申请暂缓执行,并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陈某也因赔偿问题而赴市赴省上访。这起信访案件引起了法院院长杨安平、公安局长周培斌同志的高度重视,为了妥善处理这起行政信访案件,8月12日,新安县法院和公安局两长在一起协调,共同约见上访人陈某、对某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陈表示不再上访,并按照规定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其诉求。公安局主动纠正执法中的问题,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游某向法院撤回对公安机关的起诉,三方当事人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