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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线下诉讼信访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1-04 09:16:49


根据新安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要求,自202214日起,新安县人民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和信访大厅,暂停线下立案、开庭、交费、案件查询、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请采取以下方式办理立案和信访事项:

1.需要办理立案的,请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电子化方式提交诉讼材料和证据材料,可以暂不提交纸质原件。在线提交立案材料确有困难,可以采取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和准确的联系方式。低风险地区的当事人可以到当地法院进行远程立案,相关法院会按照跨域立案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及时办理立案手续。

2.需要收取诉讼文书、交费退费、联系法官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或书记员以邮寄方式进行办理。根据法律规定,本院会通过移动微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全国统一送达平台、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等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3.需要查询案件、网上阅卷、网上调解等诉讼服务的,请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在线方式办理。

4.需要诉讼咨询、申诉信访的,请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件邮寄、网络、视频办理,信访申诉材料邮寄至我院立案大厅。本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本院开庭、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具体开庭时间、方式案件承办法官会主动与当事人联系。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感染新冠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参加诉讼的,可主动申请延期。疫情防控期间,拟到本院旁听案件庭审的,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观看。

三、当事人因疫情防控不可抗力不能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再审、强制执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应当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四、本院线下诉讼活动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告。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万众一心,共克时艰,携手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附:

诉讼服务热线电话:12368

立案大厅联系电话:0379-63157576 

石寺法庭联系电话:0379-60111409

铁门法庭联系电话:166*****

五头法庭联系电话:0379-60111646  

北冶法庭联系电话:166166*****

执行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379-67289319   166166166*****

刑事审判庭联系电话:0379-63157558

民事审判庭联系电话:0379-63157570

综合(行政)审判庭联系电话:166166166166*****

邮寄地址:河南省新安县黄河大道1036

邮编:471800


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

2022年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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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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