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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立案前调解,挽救轻率离婚

  发布时间:2010-11-12 08:30:07


在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中,新安县法院积极实行“立案前调解”的模式,对能在立案前就可以调解成功的案件,立案庭暂不立案,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将调解置于立案前、诉讼外,高效快捷地调处了数起矛盾纠纷,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目前,该院的“立案前调解”模式主要是针对离婚纠纷案件。自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后,手续的简化导致了“闪婚闪离”的社会现象,而且不少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往往是进入诉讼程序后加剧,使法院调解工作难度加大。现在通过“立案前调解”模式,法院就可以对一些准备离异的夫妇提供立案前调解服务,更有利于淡化矛盾,以挽救轻率的离婚,大大节约司法资源,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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