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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效共进】“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协同发力,交通事故纠纷当场化解

发布时间:2023-08-25 19:08:09


近日新安县人民法院交通审判庭法官在庭前组织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事人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当场履行了赔偿款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责任编辑: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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