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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县法院2009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7-18 08:17:09


    7月13日,在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向阳关于县法院2009年以来的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报告。   2009年以来,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主动参与“平安新安”建设,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刑事诉讼证据规定,刑事案件质量、效率明显提高。近三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 730件,判处罪犯1085人。

    今后一个时期,县法院将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强化政治意识,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二)强化大局意识,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三)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四)强化质量意识,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五)强化形象意识,努力打造人民满意队伍。(六)强化监督意识,确保刑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今后,县法院将认真贯彻各项刑事法律制度和司法政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新安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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