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无悔 忠诚溢彩
----新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吕念如
先进事迹简介
吕念如,男,1969年9月出生,本科文化,党员,新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他出身于新安县仓头乡一个贫寒的农民家庭。父母都是忠厚老实的农民,小的时候,父母就教育他行事做人要行的端,走得正,决不能干昧良心的事。1990年他从河南大学法律毕业后,被分配到教育上任教。1995年全市法院系统增编补员,他通过考试考入了法院,实现了多年的愿望。第一次穿上法官制服,他为自己有这份职业感到骄傲、自豪。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法官的涵义有了更深的体会:法官是正义的执行者、维护者。如果没有堂堂的正气,没有恪守职责的精神,没有忠于人民的信念,就干不好自己的工作,就不能算是称职的法官。因此,他对自己的要求是:既然当上了法官,就要尽心尽力尽好职责,行事做人对得起胸前的天平,对得起法官的称号。
到法院工作后,他被任命为书记员,书记员一项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庭审记录。刑事庭审记录要求比较规范,也很重要。尤其在审理那些重大疑难案件时,公诉人或审判人员对被告人连珠般地追问,以使其措手不及,漏洞百出不得不放弃狡辩,认罪服法。因此,庭审不可能照顾记录速度。要想使记录忠实于庭审,跟得上庭审的节奏,必须提高写字速度。他到法院之前是一名教师,写字笔法有一定功底,但第一次记录就使他感到很吃力,尽管庭长审阅后说还可以,但他却如坐针毡。从此,闲暇饭后,他打开收音机或电视,随着播音员的播音练习速度记录,眼睛所及,看到一个既简化又易于辩认的行书字,就暗自默记,并用手指仿写。长期以来形成了下意识练字的习惯,有一天回老家,家人见此情景,还以为他得了“鸡爪疯”病。渐渐地,他感到庭审记录得心应手。同事们也很信任,淡忘了庭审情节,就查看一下记录。他的记录得到了肯定,心里也就很欣慰。
法官的主要职责是办案。在他还没有办案职权的时候,他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别的同志在汇报案件时对事实、证据的分析、取舍、认定以及他们讨论问题时争得面红耳赤,不依不饶的态度。他们那种细致严谨的办案作风深深地感染了他。他被任命为助审员后,就要求自己,公平、公正、不折不扣、扎扎实实地办好每一起案件。他承办的案件,不论是事实、证据或是定性,都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尤其是重大复杂的案件,他总是尽量多查资料,找出所有相关的法律学理解释,对每一个证据都细心甄别、分析。为了保证把案件办成“铁案”,甚至昼思夜想,费尽心机。即使是在上下班的路,晚上睡觉前都在琢磨案件如何能办好。2010年,他承办了一起黑社会组织案件,该案涉案人员多,案情重大复杂,且有4名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庭审前他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制订了多套庭审方案,使案件得以顺利开庭,庭审后他把摞起来有将近一米厚的卷宗翻到烂熟于心,并查阅了大量的法律书籍,合议时,同志们都为他把案件的事实和定性分析得翔实、完备而感到惊叹,最终该案在法定审限内圆满结案。
法官办案最重要的标准是公平、公正,尊重事实、尊重法律,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法官要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尤其是青年法官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成长、进步,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如他在承办王和平强奸一案时,发现该案疑点颇多,为了办准案件,他吃饭想、走路想,连晚上做梦也在想。经过深思熟虑,终于想通了该案的全部疑点,合议时,他提出了王和平无罪的观点及充足的理由,合议庭同志均同意他的意见。之后他又与公诉人交换了意见,公诉人听了他对证据的分析,当即撤回了起诉,对王和平做了不起诉处理,现已将王和平释放。相反,他也不会让妄想逃避法律制裁的罪犯达到他们的目的。在承办张黑娃故意伤害一案时,张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提交了多份与被告人供述完全一致的无罪证言。被害人在庭审中表现得很不冷静,多次胡言乱语,不听制止,庭后又到他的办公室撒泼。被害人的做法着实令人反感,但办案不能感情用事。庭后他及时奔赴案发地,实地查看,并对双方证人隔离核查,从证词证实的方位上查清了辩方证词均系伪证,从而查清了案情,对被告人作出了从重处罚。被告人不服上诉,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被害人也因此改变了对法院的成见。
法官办案的最高境界是让被告人真诚悔罪,让原、被告双方摒弃前嫌,和谐相处,他在办案中为了这个目标而不懈努力,以追求最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他承办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年龄已75周岁,年老多病,一直取保侯审。开庭时拒不认罪且拒不赔偿。被害人与被告人系前后邻居,被害人家盖的房子房顶与被告人家门前的路水平,房后不足一米的地方,有被告人家栽的三棵桐树,桐树旁有3个土坑,每逢下雨,刮风,雨水浸泡着被害人家的房子,树木摇晃着后墙,被害人家屋内后墙已明显变形且整天湿阴阴的,双方矛盾已形成多年,经村委镇政府解决无效,这个案件如简单判决,被告人肯定收监不了,且民事赔偿部分也执行不了,两家还可能引发新的刑事案件,他两次赶赴现场,通过村干部双方亲戚、朋友等多方做双方的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承认自己打伤了被害人,并将树出掉,由被害人在房后水泥硬化,从根本上解决了双方的矛盾,达到了最好的社会效果。
十六年来,他参与办理刑事案件三千多起,其中改变检察机关起诉书定性和认定事实的上百起,单是认定无罪或追出的漏犯就达百余人之多,推翻辩方观点的更是无法统计。但他把握住一点,在没有充足的正当的理由之前,决不轻易否定别人的观点,否定别人就要让其心服口服。因此,在他办理的案件中没有一起抗诉案件,偶有上诉的,二审也没有一起改变定性和认定事实的。这几年不论他是否是案件的合议庭的成员,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同事们都爱和他交换意见,讨论一番,这也是同志们对他工作的认可吧。
公正、公平办案说起来容易,但真正做到这一点太难了,因为法官不能超脱世外,游离于社会群体之外,你得学会对付亲情人情的干扰,也得学会抵制住物质的诱惑,牢牢守住自己的那份可贵的操守,耐得住清贫,只有做到了洁身自好,才能做到这一点。他的妻子没有工作。他一家三口的生活是俭省到不能再俭省的地步。他的小孩从小到大没问大人要过一分零花钱,没要过一块冰糕。2003年,他的岳母得了癌症,为了尽自己的孝心,他将岳母接到家里照顾,本来家里不宽裕,每月一千多元的化疗治疗费用几乎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但再苦也不能苦着老人,他岳母共在他家半年时间,在这期间,他的体重从一百二十多斤降到了九十多斤。有一次他在办理一起案件时,被告人家人找到他的岳父,要求到县看他岳母。他岳父感到有异、就给他打电话,他告知实情后,他岳父暂居柴湾躲避,但几天后,被告人家人又找到柴湾,他岳父无奈将这人带至他家中,这人趁他还没下班非要撇500元钱,让给他岳母买点补品,被他妻子拒绝。这人看无计可施,只好走了。法官不仅要做到不贪、不占、不吃不拿,还要会保持住自己的清白。有时候有的当事人有意打探他的住址,都被他敏感地回绝。有一次,一个当事人暗中跟踪他,被他发现,他就拐回来走过去,说“你要是再这样跟着我,我就不回家了。”最后那人看不行,无奈离去。到法院工作这些年来,他没有为一个案件讲过情,也没有违法办过一起案件。到法院工作以来,他两次荣立三等功,两次被省高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岗位能手,还多次受到县、市政法委的表彰。
保尔这样说过:一个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也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能充实地度过每一天,哪怕再苦再累,他也心甘情愿,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青春无悔,忠诚溢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