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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赔偿及时到位 送上锦旗感谢法官

  发布时间:2011-09-02 16:33:28



    9月2日,郑州市金水区西韩砦村民代表曹某等将一面写着“人民公仆 司法楷模”的锦旗送到新安县法院民二厅副庭长高征的手中,感谢他快速审结案件,为六名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足额得到赔偿所付出的辛勤努力。
    2010年10月31日,在连霍高速公路新安县境内,孙某驾驶鲁BJ2220/鲁U2295挂号货车在超车行驶中,因判断不当,刹车不及,致使车辆与其前方郑州市金水区西韩砦村曹某驾驶的客车追尾,造成曹某等九人受伤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后洛阳高速交警部门认定孙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曹某等人入院治疗损失共计数万元。后又查明,鲁BJ2220主车和鲁U2295号挂车在中国人保山东某支公司分别投保有交强险。
    今年8月8日,对在事故中受伤的六个受害人,分别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新安县法院集中审判,快速结案,依法判令中国人保山东某支公司依据两份交强险限额,向包括曹某在内的六个原告同时支付赔偿金。案件宣判后,主审法官高征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积极和被告方肇事车主姜某及保险公司联系赔偿事宜,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到帐后,姜某也专程从山东青岛送来了赔偿款,使得案件未经执行程序,原告的损失就都得到了及时足额赔偿,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为表示谢意,原告代表曹某等三人于9月2日专程从郑州赶到新安县人民法院,把锦旗送到办案法官高征的手中,同时也送上了他们对人民法官的崇高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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