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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

  发布时间:2011-09-13 10:52:32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案件

    日前,县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该院立案庭一起案件进行听证,这是县法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
    今年以来,县法院把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作为提高审判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方式。对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旁听的案件,按照庭前、庭中、庭后三个阶段做好相关工作:庭前,精心选好案件,提前发出邀请函,主动联系确定旁听人员,撰写案情介绍;庭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整体形象、庭审程序、庭审作风、驾驭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庭后,及时召开审委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重点抓好整改以及整改情况的反馈。
    县法院主动接受监督的做法不仅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好评,而且提高了办案透明度,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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