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办公区及审判区安全、确保法院工作正常运转,12月12日,县法院专门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从人员机构、职能职责、工作规则等方面构建起一整套安保工作机制。
安保工作按照办公区、审判区分开的办法进行管理,不同区域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办公区安保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对因公来院联系事务的人员及车辆进行检查、核实、登记,遇有突发问题进行先期处理并报告。审判区安保人员主要负责对进入审判区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进行身份验证及安全检查,维护庭审秩序,遇有上访、缠诉等事件按规定及时处理并通报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
严格安检责任,做好进出人员的身份验证、进出登记、随身物品的检查工作,防止院外人员携带危险品、违禁品,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明确安保工作实行统一考核管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及直接责任人因领导不力、履职不到位而发生事故或刑事案件,按规定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