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10日,县法院连续对民二、民一庭的两起案件进行庭审评查。这是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关于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两评查”活动精神的具体实践。
庭审评查采用百分制,将庭前准备、庭审礼仪、庭审程序等内容细化为具体评分标准,由院领导、审委会委员、监察室、研究室及各业务庭室负责人组成的评查委员对案件庭审过程进行全面细致的评查。
评查委员认真观摩了两起案件的庭审过程,从庭审人员仪容仪表、语言使用规范、庭审程序组织等方面考查了庭审人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庭审结束后,庭审评查委员对两起案件的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作风、庭审能力和庭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点评。各位评查委员认为两次庭审总体比较规范,但也存在陪审员着装不庄重、合议庭分工不明确等问题。两起案件的合议庭成员表示将虚心接受评查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加以整改,不断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和庭审水平。
县法院副院长、纪检组长吕洪在进行现场点评时指出,案件庭审过程能够充分体现法官驾驭庭审、组织合议、审判管理等方面的司法能力,希望通过庭审评查活动促使法院办案水平不断提高。
县法院高度重视“两评查”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刘向阳为组长的“两评查”活动领导小组。刘向阳要求各业务部门要以“庭审评查”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庭审职能,不断提高庭审质量,增强法官司法能力,使庭审真正成为查清事实、分辨是非、沟通协调、矛盾化解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