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涉及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工作
作者:王周奎 发布时间:2012-07-25 16:15:18
7月25日上午,新安县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涉及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若干意见》,听取了县法院关于涉及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的情况汇报。
会议研究决定:一、成立新安县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张生伟任第一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靳春伟任组长,县法院院长刘向阳任副组长。二、召开涉案党政机关会议,明确责任和要求。三、对由财政拨款的欠债党政机关,由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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