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东,男,44岁,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程度,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二年如一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秉公执法,一身正气,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000余件,调解率达80%,判决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7%,上诉案件经二审无发还和全改,无当事人申诉和上访现象,体现了执法为民,案结事了要求,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广泛好评,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办案能手,宣传调研先进个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审判长等,先后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一、淡泊名利,公正执法,乐于奉献
1995年苏文东同志从刑庭副庭长调任城关法庭任庭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002年任院办公室主任,2004年初调任全院审判任务最重的民一庭任庭长兼民事党支部书记至今,不论在哪个岗位工作,不论领导分配什么任务,他都能服从领导,和同志们融洽相处,团结拼搏,不计个人得失,勇挑重担,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他干一行,爱一行,坚持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职责,廉洁自律,淡泊名利,公正办案。民一庭共有三名审判员,三名书记员,但每年受理案件四、五百件,且辖区为县城附近的四个乡镇,总人口占全县的60%,案件多,背景复杂,干预多,说情多,办理难度大。在这样的环境中,苏文东所带领的民一庭年年工作都很出色,连年被评为先进集体并受到市中院集体嘉奖。他常说:审判工作的生命在于公正兼效率。群众到法院打官司追求的就是要个说法、讨个公道。无求则直,无欲则刚,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没有淡泊名利、视金钱如粪土的品质,那就会被物质利益所诱惑;被物质名利所困,那么裁判就会偏差、背离公道甚至冤枉好人。
民一庭受理的案件大多为婚姻家庭纠纷、邻里关系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房地产债务及经济合同纠纷等,案件繁杂琐碎,但都关系切身利益,也有历史老案疑难杂症。凡是疑难复杂需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苏文东必定参加并担任审判长。近三年来共受理1290件,审结1256件,其中苏文东参与审理案件800多件,其中主办265件,调解217件,调解率达82%,判决41件,上诉5件,无发还改判。除带头办案外,民一庭每年数百起案件的所有法律文书均由苏文东审核把关,工作量非常大,另外民一庭兼负指导四个基层法庭的工作任务,作为庭长,他还要定期走访法庭,调研指导民调工作,兼任审判委员会委员还要参加审委会讨论案件等,白天忙于开庭、开会、下乡,大多数法律文书只能在夜里、星期天或节假日加班加点挤时间批阅,为上大学眼睛也没近视,但为了工作,视力不断下降,被迫戴上了近视镜,但他无怨无悔。
近年社会不正之风漫延,有一些当事人托人说情再所难免,但苏文东总是通过说情人说服教育当事人打消顾虑,消除他们对法院法官的误解,使案件公正顺利审结。几年来已记不清多少次拒绝当事人的钱物和宴请,他时刻牢记做到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坚持原则重于生命。2008年9月24日,民一庭在审理济源环球公司诉郭小旦为扣车侵权赔偿案件中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郭小旦、邓三、邓渊子等为首组织亲属30余人趁快下班之即到民一庭办公室冲击哄闹法庭,施加压力要求取消保全措施,从下午四时一直闹到次日凌晨四时,苏文东同志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制止劝解闹事者时遭到围攻、打骂,被堵在办公室不让出门,衣服扣子被拽掉,眼镜被打落,手指肌腱被扭伤肿胀还不让上医院,不让打110,上厕所也有人跟着,形势非常紧迫,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苏文东同志和法院陆续赶到的数十名干警始终保持克制态度,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直到县公安局民警到场驱散闹事者后,苏文东才松口气到医院就诊,住院治疗一周伤未痊愈就又返回工作岗位。闹事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苏文东仍然坚持作当事人调解工作,促使双方最终和解,原告撤诉结案。正因为他不谋取个人私利,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处处以人民利益为重,他所经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和社会的检验。2006年高保玉诉郜贵玲宅基侵权案宣判,城关镇上河村双委干群敲锣打鼓到法院给民一庭送锦旗,上书“秉公办案,执法为民”。2007年山东省一军人家属所在的村委会专门给苏文东寄来了感谢信和锦旗对处理涉军家属扶养问题圆满解决表示谢意。2008年,常年打官司已经80高龄的姚学斌诉新安宾馆噪音侵权赔偿案审结后,姚学斌送给民一庭的锦旗上书“当代包公”。
二、践行法治理念,勤政为民,案结事了
苏文东经常组织民口同志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确把握五个方面的辩证关系,从社会稳定出发,注重调解和疏导,强调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服判息诉和案结事了。
民商事案件相对琐碎麻烦,难缠和烦心的人和事屡见不鲜,说情干扰的也较多,作为一名审判长,对把握庭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案件要审得快、判的准、调的下,做到案结事了,丰富的办案经验,高度的责任心,娴熟的业务技能非常重要,苏文东同志深知公正与效率在人们心中的分量,他处处把公正执法、案结事了作为办案的最高准则。每次开庭前,他总要先开预备庭研究案情,把握焦点,合理分工,周密部署安排,充分利用多种有利条件做调解工作,这样往往大部分案件庭审中就能达成协议。有些当庭调解无效的,苏文东就重点作庭后的调解,利用说情人巧借外力作工作,重点是释法解疑,辩法析理,使调解形成合力,从而化腐朽为神奇达到调解目的。个别确实调解不下的案件及时判决,并在上诉期内进行回访,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各个环节,当事人能够理解服判息诉,这与他善于调解和作服判息诉的扎实作风是分不开的。
2007年王胜举诉孟联子为交通事故赔偿案,一起事故导致三人死亡,孟联子因犯罪被关押在看守所拒赔,双方对立情绪很大。开庭前,苏文东召集合议庭到看守所说服孟联子积极赔偿,并利用双方说情人作调解工作,最终使孟联子亲属感动,除前期已付款外,主动筹措现金14万元交付原告,原告谅解被告,要求对孟联子从轻处罚,该案一个月内结案。
2008年春节前,南李村乡有五十余户群众到省里上访东北人所开煤矿导致几百户民房不同程度裂陷,影响居住,索要高额赔偿。苏文东接到县领导电话要求司法介入引导诉讼指示后,带领民一庭五名同志牺牲星期天休息时间深入该村和煤矿逐户现场勘查并认真细致做群众思想工作,引导诉讼并协调乡政府垫付诉讼、鉴定费用,群众不交诉讼费而获得应得赔偿款后十分满意,最终57起案件全部调解结案,群众息访服从调解。
为了及时高效办案,近年来不断加大巡回办案力度,深入发案地巡回审判,巡回办案率2006年达17%,2007年达20%,2008年达25%,2009年达30%,特别是在今年开展“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廉政建设年”、“调解年”活动中,通过学习促进工作,办案效率显著提高。苏文东兼任本院“调解年”活动办主任,亲自带头勇办大案、难案,如2009年初,因承包建楼中途终止合同讨要工程款纠纷8年未果的原告严某手持中院发还重审的裁定找到新安法院领导,院领导指定此案转民一庭审理,苏文东主动承办这件棘手案,找出案件事实不清的症结在于双方终止合同后没有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决算价款不清所致,开庭后多种调解法并用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十五万元,双方由对抗到和解,八年宿怨得以平息。
三、勤学多思,注重调研
苏文东深知业务学习的重要性。为了提高业务,刚参加工作不久就报考了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专科毕业后又报考了中共中央党校法律本科函授学习,之后又多次到省法官学院参加业务培训。他珍惜每次学习机会,定期到法律书店购买最新的法律书籍发给大家学习。他自己带头撰写宣传调研文章,总结审判实践经验。他撰写的《气死人引发索赔案》在2004年度洛阳法制新闻奖作品评选中荣获二等奖,2007年撰写了《论未成年学生校园伤害的处理》在本院《调研与研究》专刊发表。他承办的典型案件近年多次在洛阳电视台《法治时空》播出,他采写的《订婚宴上的车祸》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经济与法》栏目播出,上海东方卫视、洛阳电视台也进行了转播。2009年上半年洛阳电视台《法治时空》3次采访苏文东,播出他所承办的案件以案说法,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
苏文东同志在当地是一名业务精通的“活法典”,大家遇到疑难案例,都愿向他请教,这是他多年勤于学习、善于钻研的结果。他善断疑难杂症,知难勇上,这与他扎实的业务功底分不开。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苏文东同志从每一件小事做起,脚踏实地,勤政廉政,不计得失,以“老黄牛”的朴实忠诚、勤奋坚韧、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精神在为搞好民事审判工作、创建和谐社会进行着不懈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