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新安县法院1952年建院,1998年随着新安县新城的建设,从老城搬迁到新城。全院在编干警72人,其中院党组成员6人,副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16人,副科级干部11人;审判人员40人,法警14人,书记员13人;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60人,大专以下9人。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审判管理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执行局 执行裁决庭,执行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行政执行中队、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司法鉴定技术室等20个部门,设立石寺、五头、北冶、铁门4个人民法庭。2011年,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新安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201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76件,审执结2110件,结案率96.7%。年终绩效考核位居全市第三名,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荣获单项集体荣誉5个,有5名干警荣获省级个人荣誉,6名干警荣获市级个人荣誉。电话:0379-63157500
领导班子成员: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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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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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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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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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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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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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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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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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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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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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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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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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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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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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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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周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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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
继续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扫痞”和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共受理刑事案件367件,全部审结,判处犯罪分子55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2人,审理涉黑犯罪案件1件11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了90 %。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做好未成年犯的教育挽救工作,专门成立少年审判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0 件55人,对少年犯的教育改造和思想转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民商事审判
共受理民事案件 1136件,结案 1054件,结案率为92.8%。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目标,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存在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审结涉及买卖、转让等合同纠纷案件330件。妥善处理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案件,审结涉及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工伤、保险等案件632件,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保障民计民生。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辟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重点关注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倡导亲民、爱民、便民、坚持走群众路线的思想精髓,不断加强和改进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以调撤方式结案835件,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了79.2%。
行政审判
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4件,审结11件;受理非诉执行案件55 件,执结55件。积极做好行政纠纷协调工作,坚持自愿合法原则,积极采用协调方式化解行政纠纷,促进官民和谐,有6件案件经协调当事人撤回起诉,协调成功率达42%。坚持规范与保护并重原则,维护合法行政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撤销违法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努力做好环境治理、医疗卫生、城市建设、价格执法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促进社会事业有序发展。
执行工作
共受理执行案件344件,执结329件,执结率为95.7%,执行总标的1900余万元。开展执行百日会战、反规避执行等集中执行活动。全年共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1000余次,对31 名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了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途径,实行公告执行、悬赏执行制度,借助新安电视台等媒体公布被执行人名单,鼓励群众提供执行线索,配合执行。
信访工作
充实信访工作力量,设信访专员,对信访案件统一领导和管理。健全信访制度,实行信访日接待、周研判、月通报制度,疏通信访渠道,落实信访责任,化解信访矛盾。全年共接待信访群众200余人次,受理各类信访案件97 件,办结86件,信访案件的办结率达到了88.7 %,没有出现一起引发社会不安定现象的信访案件。
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加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明确联络机构,建立固定联络关系,通报法院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共邀请代表委员80余人次座谈交流、观摩庭审、旁听案件,开展面向社会各界的“大走访大讨论“活动,向他们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高度重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并将办理结果与代表委员沟通,共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15件。
便民措施
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方便群众诉讼。完善诉讼引导功能,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及大厅服务台醒目位置放置《诉讼须知》、《执行须知》等材料,方便群众充分知晓自身诉讼权利、义务及风险。完善立案调解功能,在立案信访大厅专设调解室,安排具有丰富调解经验、擅长做群众工作的社会法官和退休老法官从事立案调解工作,把更多纠纷化解在立案阶段。完善咨询查询功能,设置法律咨询台,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查询服务,着力打造“阳光司法”。完善材料转收功能,在立案信访大厅增设材料转收柜台,安排专人负责,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县法院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立案信访窗口先进单位。
实行司法救助,体现人文关怀。开辟“绿色通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主动告知当事人申请缓、减、免诉讼费的权利、条件及办理程序,建立专项执行救助金制度,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全年对27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7.9万元,对106起涉及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 20余万元。
规范建设社会法庭,依靠群众化解矛盾。建成规范化社会法庭12个,特色社会法庭1 个、示范社会法庭4个。充分依靠社会力量,把大量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社会法庭调处纠纷198 件,在化解基层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行审判公开,实现阳光司法。对所有符合上网条件的法律文书,全部上网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庭审视频直播案件41起,将案件审理过程和法官一言一行置于公众视野下。
推行政务公开,提升法院形象。在人民网、腾讯网、新浪网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利用微博向网民展示法院工作、法官文化、宣传法律、答疑解惑等,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开通400免费法律热线,及时准确为群众解答法律疑惑和问题。建立民意沟通邮箱,收集群众意见,关注和了解人民群众所关心问题,及时采纳群众合理建议。创建手机新闻周报,宣传法院工作。
队伍建设
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五除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观点大讨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等各项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聘请25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廉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对干警执法和行为进行有效监督。解决干警宗旨意识、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学习讨论,积极查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引导干警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切实把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努力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