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县法院提名的13名人民陪审员经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任命。
为推进司法民主,确保公正审判,县法院通过层层遴选,最终报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13名人民陪审员。此次新任的13名人民陪审员,来自全县不同行业、不同阶层,年龄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向阳向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并提出要求:一是要加强个人素质修养,公正廉洁执法;二是要加强团结协作,充分发挥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以自己独特的视角、独特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三是要努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做好法院工作的监督员和宣传员,为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推进整个社会的民主法治进程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