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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法院:拿到欠款100万 工人开资不再难

  发布时间:2013-01-05 15:34:19



当场交付100万元支票

    1月4日,节后上班第一天,洛阳市某设备安装公司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张某,从新安县法院法官手中接过100万元转帐支票,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他盯着100万这个数字,松了口气说:“这下工人工资有着落了”。

    该设备安装公司自2007年至2012年4月,与被告洛阳某铝业有限公司共签订17份承揽承包合同、维修合同。工程结束清算后,被告尚欠各种款项近300万元,临近春节,设备安装公司还拖欠着许多务工人员工资,公司负责人心中非常焦急。案件到法院后,由于工程项目多,欠款数额大,又涉及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办案法官就加班加点,十数次组织双方清理票据、对帐调解,最终确认欠款数额为215万元。双方达成协议分三期付清。第一期支付100万元,于2013年1月1月前支付,余款于2013年5月1日,7月1日分两次付清。被告方按时付清了第一期欠款,并表示一定会按协议履行全部义务。

    元旦节后一上班,办案法官就办理转帐支票,在第一时间将100万元转交到张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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