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法院,有这样一位年轻的80后女庭长,从2005年怀着一颗炽热的心投身法官事业的那一天起,她就几年如一日,踏踏实实,勤勤恳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以满腔的热情,无私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她就是县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孔琳。
孔琳,出生于1983年,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5年被录用到县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参加工作七年来,多次受到表彰奖励,2008年、2009年、2010年获县法院先进个人,2010年获县十佳政法干警,2011、2012连续两年获洛阳市法院系统个人嘉奖,2012年荣获全市法院优秀党员称号。
一、爱岗敬业 任劳任怨
从事法院工作七年来,孔琳凭着对法官职业的无限忠诚和热爱,把全部身心都扑在了工作上。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审判任务重,为提高工作效率,她灵活利用时间,将案件依收案时间先后排列,定出时间表,白天抓紧时间开庭调查,晚上时间阅卷、写法律文书,使案件都能按计划及早审结。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整治斗争中,孔琳受理了一起八被告人持刀抢劫十几次的恶性黑社会性质团伙案件,面对摞起来半人高的卷宗材料,她什么也没有说,全身心投入到案情研究上,从阅卷制表,整理材料,到胸有成竹,及时开庭,仅25天便审结了这起案件。在别人看来,这么快审结重特大案件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可孔琳却凭着她的坚强和毅力,硬是啃下了这块硬骨头,开创了新安法院重大案件审理的先河。
熟悉审判的人都知道,开庭是个脑力活,它需要审判员的大脑高速运转,掌握庭上瞬息万变的局势;同时开庭还是个体力活,要能认真听,坐得住,还要能控制住庭审进度和秩序,所以往往一个庭开下来审判员都累得筋疲力尽。但孔琳从不叫苦叫累,别人不想办的案,她办了;别人办不了的案,她接了。她用自己特有的韧性和能力,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尊重。
作为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孔琳充分发挥特长,坚持学以致用,由她牵头承办的大批案情复杂、重大、多被告人、新类型和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基本上都圆满审结。对于接手的每个案件,她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在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后组织合议庭成员认真进行评议,有时候为了一个复杂疑难案件,找法律、法规、案例,反复研究,力争将每件案件都办成铁案,从没有因为案件多、时间紧而忽视案件质量、草率下判。她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还注重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不是就案办案。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如果民事部分处理不好,极易引起被害人或其家属的激烈情绪,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对这类案件,孔琳强化依法调解,尽量促成调解案件的即时履行,多做工作,不怕麻烦,对一个案件往往是多次调解,充分保障被害人的权利,也促进了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对来访的群众,她总是热情地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真诚的为他们排忧解难。对于一些存在法律认识错误的被告人及其家属,她总是不厌其烦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耐心地给他们摆事实,讲道理,用朴素的语言使当事人能够听得懂,接受的了,赢得了群众对她的信赖。
孔琳曾经在做书记员时连续一周记录十几个煤矿事故的复杂案件,握笔的手指磨出茧子到茧子再被磨破,高强度的记录工作使她的右肩膀因长期机械性重复动作已经不能长时间提重物;也曾经一个人跟四个审判员,连续加班整理四五百本卷宗,往往是忙到深夜才想起来还没有吃饭;长期的劳累使她的颈椎和腰椎都过早的出现了问题,近两年她的腰椎间盘突出时有发作,无法直立的身体有时疼的她直掉眼泪,可疼痛从没有使她叫苦叫累,为了工作她选择不住院,甚至不告诉领导和同事,作为女同志,她比男同志还要拼命,她说在她看来,工作才是第一位的,只有工作干好了才是对她最大的安慰。
二、模范带头 廉洁奉公
从到法院工作的那一天起,孔琳就没有放松过对自己的要求。她把政治理论学习当做不断提高的基础,在任刑庭副庭长期间,她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边学边记,活学活用,用理论指导实践。同时,积极协助庭长抓好全庭干警的理论学习,通过横向与各业务庭交流探讨、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学习方法,逐步提高大家对政治理论学习的认识。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丝毫不放松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中,她积极向同事学、向书本学,以408分的优异成绩通过司法考试,利用网络等学习平台不断扩大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注重在学习中加强知识和经验的积累,提高干好本职工作的能力,争做“复合型”人才,争当“学习型”干警。
在工作中,孔琳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她说,只有自己做到了,才能要求别人做到。每天最早到来最晚离开,打扫卫生,整理卷宗,事无巨细,她都抢着干;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她总是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共同研究处理办法;任副职期间,她坚持做好庭长的好助手好参谋,力求做到 “参在点子上”,“谋在关键处”。 无论开庭、主持调解还是参加会议、汇报案件,都做到了严谨细致,快速高效。虽然经常加班加点,但她无怨无悔,默默无闻,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谱写着青春的风采。
做为一名法官,孔琳做事有她自己的原则,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不”,不收礼品、不参加宴请、不以权谋私。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结束后,因已过中午就餐时间,庭里安排她与其他审判人员一起在饭馆就餐,没想到被告人家属也在那里,他们看到审判人员也在便立即要去付饭钱,并说:“你们几个人,也花不了多少钱”。但孔琳坚持不让他们付钱,婉言谢绝了被告人家属,以朴实的行动树立了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扎根基层 无私奉献
孔琳家在洛阳市区,在县里上班有诸多不便,2011年参加全省法检考试,她考入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这在家里看来是一件大好事,可是她的心里却极为矛盾,因为县法院是她一毕业就参加工作的地方,七年的工作让她对这个地方充满了感情。在笔试、面试、体检都通过了以后,直到政审前一天,她毅然决定放弃这次去市中院工作的机会,不顾家人的反对选择了留下来,尽管基层工作条件艰苦,任务繁重,环境不如市区,但是这里却是最贴近老百姓的地方,每天和老百姓打交道的日子让她感到充实和有意义。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她用实际行动表现出了为基层群众服务的决心。她说,她和这里已经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她将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尽职尽责做好基层审判工作,为新安的群众服好务,站好岗。
“做我自己该做的事,做社会需要我做的事”,这是孔琳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真实自然,朴素无华,却折射出一名基层法官的爱民情怀。不是什么豪言壮语,也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迹,孔琳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的奉献着自己的青春,用智慧和汗水谱写着一曲曲动人的正气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