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县法院司法技术“阳光委托”助力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05 17:41:33


  县法院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积极开展司法拍卖改革,通过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委托”机制,助力案件审判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县法院将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从审判执行部门彻底剥离,交由司法技术部门负责。严格对外委托归口管理制度,针对需要评估拍卖的案件,明确职责权限,详细规定审判执行工作中涉及鉴定、评估、拍卖等案件,一律交由司法技术部门统一实施委托,审判执行案件承办法官无权对外委托中介机构对标的物进行评估或处置,防止可能出现的违规操作情形。司法技术部门在选择鉴定机构时实行公开摇号,通知当事人、案件承办法官、纪检监察人员到场,对摇号环节进行监督。此外,在摇号现场进行同步摄像照相,切实做到阳光、透明。

  “阳光委托”有效消除了社会上对该项工作产生的“暗箱操作”、“内部指定”等误解给法院带来的不良影响,确保了司法技术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赢得了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