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得贵子,却因未办理结婚证,无法给儿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上户口,竟然图省事购买假结婚证企图蒙混过关。2013年11月15日,新安县人民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决被告人江某某管制。
2012年8月,被告人江某某妻子在医院产下一男孩,但因未及时办理结婚证,无法给儿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上户口,而此时妻子尚在医院无法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江某某为图省事,竟然联系办证小广告,以80元价格买来结婚证,在其持该结婚证到派出所为儿子办理入户时被发现。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江某某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江某某在庭审中因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管制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