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生产、经营等问题,洛阳诺金陶瓷有限公司于2012年下半年申请破产,县法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从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出发,院党组专门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审理,法院工作人员多次深入该企业调研、提供法律指导,协助企业盘活资产,使其起死回生,该企业于2013年7月与洛阳美迪雅瓷业有限公司签定厂房租赁合同, 2014年2月17日点火成功,重新恢复生产。
近年来,县法院始终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延伸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有力维护了企业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受到县委、县政府和县域企业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