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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3-24 11:31:28


    

  根据《中共新安县委关于在全县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新安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和我院实际,现就县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为着力点,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扎实推进县法院队伍、业务、政务建设,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目标要求

  按照县委要求,结合人民法院职能任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标任务是:以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为着力点,以改进司法作风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增强群众观念,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保持司法廉洁,真正做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具体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进一步深化县法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解,进一步增强树立群众观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党的群众路线的总要求,在更新司法理念、转变工作思路、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上达成共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群众路线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上来。

  (二)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进展。努力解决“四风”问题和司法作风问题,持续开展“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活动,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审判作风、审判纪律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在群众工作能力上有新提升。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法院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四)在创新工作机制上有新举措。建立和完善更加科学、合理、透明、有效的审判运行机制、司法公开制度和社会评价制度,加强对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和工作运行的监督管理,以科学的体制机制促进司法公正。

  (五)在司法作风上有新转变。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切实找准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握司法工作规律,创新司法工作理念,转变司法工作方式,破解司法工作难题。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公正司法意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始终把工作着眼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

  三、基本原则

  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解决思想问题贯穿始终;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把整风的精神贯穿始终;坚持开门搞活动,把走群众路线贯穿始终;坚持分类指导,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始终;坚持真抓实做,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坚持着眼长远,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具体要把握好以下方面:

    (一)认真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要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和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重点任务、重要环节,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党员干警的思想和行动中,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聚焦目标要求,切实取得实效。这次教育活动的总要求,就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要把这一总要求贯彻始终。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聚焦作风建设、解决“四风”问题,找准穴位、抓住要害,通过排查思想之缺、检修德行之失、破除作风之弊、扫除行为之垢,推动形成祛歪风、树正气的正能量。要以整风的精神,边学边教、边查边摆、边整边改,敢于查摆、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使司法作风有一个大改观、司法公信有一个大提升。

  (三)坚持领导带头,接受群众监督。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深入基层,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深入查摆,带头抓好整改,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把活动组织好、推进好、监督好。要坚持“开门搞活动”,请群众来监督,让群众来评判,主动倾听民意、正确了解民情,在群众需要的实际工作上多下工夫,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成果与实效。

  四、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县委统一安排,从今年3月开始,9月份基本完成。中间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各个环节同步推进、贯穿始终。认真落实好县委要求,既把规定动作抓到位,又要搞好自选动作,体现法院特色。着力抓好3个环节,12项任务。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014年3月至8月)。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切实找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筑牢群众观念,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思想基础。

  1、部署动员。院党组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研究部署,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成立党组书记毛迎春亲自负责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召开由全院干警参加的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部署要求,对县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2、组织学习。采取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认真抓好学习教育,着力抓好6项专题学习。

  (1)抓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专题学习。主要学习以下内容: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二是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三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是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五是党的群众路线、中央八项规定;六是焦裕禄精神;七是史来贺、吴金印、李连成等先进典型事迹;八是郭庚茂、邓凯、夏杰、陈雪枫、张生伟等省市县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以上内容的学习,要与学习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重要资料结合起来、与观看有关教育专题片结合起来、与开展实地教育结合起来、与查摆整改问题结合起来。制定每周计划表,将内容细化到每周,落实到专题、落实到时间点、落实到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5次。时间2014年3-4月份进行。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党支部的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举办专题报告会。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专题报告会。院内组织专题报告会,主要安排群众路线和廉洁从政教育内容。时间安排在2014年3-8月。

  (3)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围绕以下题目进行研讨:如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新形势下弘扬马锡五审判理念、推行“社会法庭”和“法官村长”、“社区法官”的做法,是否是人民法院走群众路线的有效方式;如何拓宽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查找在工作作风、司法行为方面还存在什么问题,如何整改;如何吸取违法违纪案件的教训,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当前影响人民法院司法公信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在每一起案件的审判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时间安排在2014年3-4月。

  (4)举行焦裕禄精神集中学习活动。以“弘扬焦裕禄精神,做为民务实清廉表率”为主题,结合“六问六带头”,组织党员干部举办专题座谈交流。“六问”:一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把群众当亲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增进群众感情,当好人民公仆?二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扑下身子、沉下心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清实际情况,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三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敢于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善于担当,不图名不图利?四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勤奋工作?五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坚持厉行节约、艰苦朴素,勤俭办一切事情?六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带头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严格要求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六带头”:一要带头加强学习,二要带头服务群众,三要带头改进作风,四要带头整改落实,五要带头勤政廉政,六要带头推动发展。以“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做焦裕禄式人民公仆” 为主题,开展“五查五看五争当”活动。即:一查理想信念,看是否像焦裕禄那样信党爱党、对党忠诚,争当信念坚定的模范;二查宗旨意识,看是否像焦裕禄那样心系群众、亲民爱民,争当为民服务的模范;三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像焦裕禄那样科学求实、勤勉敬业,争当勤政务实的模范;四查精神状态,看是否像焦裕禄那样牢记使命、攻坚克难,争当敢于担当的模范;五查清廉本色,看是否像焦裕禄那样严格自律、艰苦奋斗,争当清正廉洁的模范。时间安排在2014年3-8月。

  (5)开展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在《新安法院网》、《新安法院手机报》、《新安法院微博》开辟活动专栏。积极组织法院党员干警开展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发现最美法庭法官”活动,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学习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提升司法为民意识。以微博微视直播的形式,让当事人讲述让人感动的法官故事。学习红旗渠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推广廉政亲情寄语活动,设立“清风茶社”,邀请部分法官家属座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廉洁司法意识。时间安排2014年3-5月。

  (6)创新学习教育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十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专题报告会、开展一次群众路线专题大讨论、举行一次焦裕禄精神集中学习活动、组织一次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设立一个专项活动纪实簿、设立一个简报专刊、开辟一块活动展示专区、组织一次学习成果展评、每个业务部门举办一次征求案件当事人意见座谈会。时间安排在2014年3-7月。

  3、深入调查研究

  院领导班子成员建立自己的联系点并开展调研活动,到基层乡镇、社区听取群众意见,面对面征求对县法院的意见;到联系点召开座谈会,座谈会邀请以下人员参加: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社会法官代表、群众代表。征求意见重点围绕以下两方面:一是听取群众对县法院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结束后,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要分别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报院活动办。时间安排2014年3-5月。

  4、征求意见建议

  向社会公布县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举报电话;公布与社会沟通的公用电子信箱;在县法院主楼大厅和立案大厅设置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每位党组班子成员至少与4位老干部或者中层正、副职面对面沟通交流听取意见;通过书面征求县委四大班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企业、部分学校、媒体、院机关干警的意见;利用微博网上征求意见。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分管工作和服务对象,直接联系群众,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形成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报告,报县委督导组。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类,提交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有关方面,并注意跟踪问效。时间安排在2014年3-8月。

  5、开展群众评价

  围绕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现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社会法官代表、律师、记者和群众代表到法院开展一次群众评价,了解掌握群众对本单位作风现状的满意度。形成群众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在单位内部领导班子中公开,并公布第一环节计划整改的具体事项、需要着手建立的相关制度。时间安排在2014年4-5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2014年3月至8月)。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通过大家提、自己找、集体议、互相帮、上级审、群众评等方式,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具体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1、领导班子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1)对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安排。根据县委对开好民主生活会的专门部署,精心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做好县委督导组全程参与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沟通、衔接和配合工作。

  (2)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专题座谈会、设置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充分听取机关党员意见。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将征求到对班子的意见进行通报,并组织大家集体研究,逐条逐项地进行分析,找出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3)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认真查摆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及时与督导组沟通,了解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应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4)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把存在的突出问题讲清楚,把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分析透,把整改措施定具体,防止写成一般性的工作总结。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紧密联系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和精神状态,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上级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由党组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在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一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督导组审核把关。对于材料不过关、敷衍了事的,要限期重写。

  (5)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要进行相互批评。做到“三讲三不讲”,即:讲原则不讲关系,讲真话不讲套话,讲要害不讲枝节,真正抛开面子、动真碰硬,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县法院将邀请县委督导组和上级法院参加我院党组的民主生活会。

  2、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由各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支部的全体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包括院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要紧密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充分交流思想,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个人改进作风的措施和办法由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讨论通过后,要认真抓好落实。活动结束时,党支部要对每个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评议。党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3、开展群众评议

  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对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的情况进行一次群众评议,形成群众评议报告,报送县委督导组和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评议结果向法院党员干部、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公开。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3月至8月)。聚焦“四风”,坚持边学边整边改,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开展群众评判,检验活动成效。具体抓好以下7项任务:

  1、加大整改力度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排队,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方案重点列出整改问题,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任务难易程度,逐个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时限要求,明确责任主体,使方案内容具体可行、便于操作。党组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时间安排在2014年6-7月。

  (2)实行整改意见公示制。对整改方案进行公示,抓住重点问题,逐项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能做的工作马上做,能改的问题马上改,能办的事情马上办,迅速见到实效。时间安排在2014年6-7月。

  2、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在深入学习,认真查摆、剖析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接受评议的基础上,围绕“四风”,找准我院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报县委督导组批准后,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拟开展“四查四做到”专项治理活动。

  “四查”:一查司法理念。看是否存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的不牢,服务意识、宗旨观念不强的问题;是否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不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问题。二查司法作风。看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是否存在对人民群众感情淡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冷、横、硬、推、拖”的问题。三查司法行为。看是否存在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是否存在判前不释法、判后不答疑、庭审准备不充分、庭审不规范、送达不规范,裁判文书出现错别字等低级错误的问题。四查司法能力。看是否存在业务素质不高,不注重新颁布法律的学习,凭老经验办案的问题;是否存在不会做群众工作、不会化解矛盾纠纷,引发涉诉信访率高的问题。“四做到”:一要做到端正司法理念;二要做到改进司法作风;三要做到规范司法行为;四要做到提高司法能力。

  3、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党员干部到困难群众家庭或困难当事人家中开展帮扶活动,增进群众感情。鼓励年轻党员干部到立案、信访窗口等工作一线经受考验,培养吃苦精神。

  4、夯实基层基础

  把支部建在庭上,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坚持服务基层,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理念,加大基层巡回审判力度。继续推进“社会法庭”、“法官村长”和“送法进校园”活动。

  5、建立长效机制

  (1)认真梳理、完善制度。根据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对司法作风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分析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实际工作中需要而尚未建立的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堵塞制度漏洞。抓一批建设性的制度、抓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抓一批重大专题、抓一批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通过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靠执行制度解决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时间安排在2014年3-8月。

  (2)强化制度落实。重点围绕反对“四风”,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组织力量对目前实施的司法便民利民制度、司法公开制度、司法廉洁制度、审判管理制度、法官行为规范等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调研,深入分析影响制度落实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坚决纠正无视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时间安排在2014年3-8月。

  6、开展群众评判

  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围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效果,组织党员干部和基层单位、服务对象、群众代表开展一次群众满意程度调查,对活动效果进行群众评判。要形成群众评判报告,报送县委督导组和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判结果在单位内部公开。对效果好、群众满意程度高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报经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批准,要进行补课、返工。时间安排在2014年3-8月。

  7、召开活动总结会议

  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召开党员干部会议,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并向县委活动办报送总结报告。时间安排在2014年9月。

  五、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组,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院领导小组领导本院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对全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工作组承担具体工作,涉及到的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各部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具体工作。各级组织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组织机构及分工附后)

  (二)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经常性督查和随机抽查方式,了解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部门和个人,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每一环节、每一方法步骤落到实处,力戒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不虚、不空、不偏”。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反映本院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大力宣扬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在内部网站和手机报开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

  (四)注重搞好结合。各部门要针对不同职能任务、不同岗位特点,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突出解决不同的问题;不同环节、不同时间要采取不同的方式措施,确保活动开展符合实际、扎实到位,切实把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出来的积极性,及时引导到当前各项工作上来,以活动促工作,以各项工作的进展检验活动的成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

    

    

    

    

    

    

    

附件:

                   县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机构及分工

  

  为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按照县委要求和工作实际,县法院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综合材料、督查督办、服务保障3个工作组。具体组织机构成员及分工如下: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领导本院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

    组  长:毛迎春  党组书记、副院长

    副组长:李世憬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李德希  党组成员、副院长

        吕  洪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周奎  党组成员、副院长

        苏文东  党组成员、副院长

        殷  萍  党组成员、副院长

        高  红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红丽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毛  云  党组成员、刑庭庭长

        介江平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付小龙  审委会专委、立案庭庭长

        吕红营  审委会专委、行政庭庭长

  二、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活动办)

  活动办负责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具体组织指导,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处理活动中的有关工作,督促各工作组抓好落实。

  主  任:李世憬

  副主任:李德希、高  红、张红丽

  成  员:各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

  活动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联系人:陈元红、马 壮。

  三、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综合材料组:组长刘晓东,组员为陈元红、马壮、周洁,负责活动办公室日常工作运转,沟通协调各组工作,编发学习辅导材料,起草活动中的相关方案、计划、建章立制、对上协调、情况综合、会议组织、材料起草、编发简报、宣传报导、舆论引导、板报制作、典型宣传等工作;

  督查督办组:组长张丽君,组员为林晓玲,负责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督办,接待活动中的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负责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明查暗访,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等工作;

  服务保障组:组长崔宝峰,组员为王清水、张保国、魏秀丽,负责活动中的会场布置、办公设施配备、音响设备调试、外出参观学习安排等涉及活动中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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