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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调解促和谐 群众好评赠锦旗

  发布时间:2014-05-19 16:22:47


  日前,县法院民二庭法官孔琳巧用庭前调解程序,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给法官送上锦旗表达感谢。

    原告宋某在2006年将苦心积攒的2万余元借给熟人赵某,后宋某多次向赵某讨要欠款,都被赵某推辞,宋某无奈诉至法院。赵某应诉后,以欠款现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还款。经查明,2012年年底原告还向被告主张过权利,要求被告还款,被告也予以认可。故原告的诉讼时效在2012年年底已经发生中断,原告起诉未超出诉讼时效。考虑原被告双方在纠纷发生前为多年的朋友关系,孔琳法官决定以调解为主,解决纠纷,一方面约谈被告方,主动释明法律,使被告方意识到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又结合情与法,向双方当事人说明了相应的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帮助双方复合关系。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了解到宋某因腿伤不能到法院领取欠款,孔琳便亲自将钱送到宋某家中。

    宋某拉住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我对法律不懂,这么多年了,以为这钱都要不回来了,你们真是我们老百姓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陈元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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