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贵州平塘县的90后陶某(女),于2012年6月和新安县的90后郑某(男)二人在浙江桐庐县一家酒店打工时相识,相处不久便双双坠入爱河,于2013年4月在郑某老家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举办了婚礼。婚后十多天,小两口正商量做点什么生意,为家庭生活努力奋斗的时候,郑某的一个朋友打来电话,说福建省泉州市有份好工作,工资高,待遇好,介绍郑某也去。郑某和陶某商量后,认为这是个好机会,陶某便帮郑某收拾行囊,将其送到开往泉州市的火车。不到一个月,陶某接到郑某的电话,郑某让陶某也到泉州上班。陶某为早日与郑某相见,便坐上当天的火车到达了泉州。陶某本以为这是个甜蜜之约,可到后才发现,原来郑某已陷入非法传销陷阱。陶某苦苦劝说,但郑某仍不为所动,还将其亲弟弟也骗至该传销组织。在传销窝点待了三个月,陶某假装顺从,通过家人向传销组织交了10000元入门费后,在别人的帮助下陶某才逃脱出来。
因对郑某苦苦劝说感到无望,便于2014年4月向新安县法院提起离婚诉求。县法院民二庭受理该案后,经过了解,陶某与郑某婚前感情基础较好,除婚后因郑某误陷传销陷阱引发纠纷外,并无其他矛盾。且郑某也在今年4月份被其父亲从泉州传销窝点解救回来。为挽回这个年轻的家庭,该庭法官孔琳经过多次沟通了解,发现郑某作为涉世不深20左右岁的青年,文化程度不高,社会辨别能力较差,存在着好奇尝试的冒险心理,且法律意识不强,才在受到所谓“合法传销”、“一夜暴富”的欺骗言论后受骗上当。帮助陶某分析了郑某搞传销的原因后,法官又教育郑某要树立合法经营、勤劳致富的观念,摈弃不劳而获、贪财逐利的观念。郑某在法官的劝说下,对自己的执迷为家庭和妻子带来的伤害悔恨莫及,表示今后会找一份正当职业,踏踏实实工作,用勤劳的双手给妻子构筑一个幸福的家。经过法官的努力调解和耐心细致的工作,妻子陶某也表示再给郑某一次机会,愿意和郑某一起为生活努力奋斗,陶某主动撤出离婚诉求,夫妻俩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