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以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以及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建立建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与“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和“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执法活动,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为提高法官队伍素质,确保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基本做法和主要特点
(一)强化教育,扎扎实实抓落实。 我院党组坚持从思想教育入手,强化防范意识,注重源头治腐,始终把教育放在重要的位置。坚持利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学习的时机,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并在学习教育和听取意见阶段围绕“四风”问题进行认真查摆,通过边学边查边整改,上半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今年最高院、省高院和市中院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并结合法院系统的实际工作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进行针对性的查问题和专项整改活动。我院党组书记毛迎春结合“三严三实”要求和反面典型给干警上警示教育课促进了教育整改工作和规范了干警的廉政司法行为。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干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和整改,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效果的提高。
二是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廉政教育。上半年我们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参加上级廉政教育6次,其中观看廉政录相2次,上廉政党课讲座 3 次。具体做法是结合上级会议精神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切合我院实际的反腐败工作计划;利用廉政夜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深入进行思想发动,进一步讲清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开展大讨论,要求每个干警结合部门和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谈认识、谈 体会 ,以增强搞好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学习活动。重点结合《法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四项制度”等相关条规进行了学习。组织干警学习“两个条例”知识,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 。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根据省高院和中级法院的要求,我院党组非常注重对《实施纲要》的贯彻学习。运用了网络、宣传栏、观看警示教育片、专题评论等多种形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五是开展“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执法活动。根据省、市法院和文明办的统一安排,认真进行了教育动员,着眼重点部门,解决突出问题,着力在落实细落实小落实上下功夫,把“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执法要求与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强化管理,构建网络抓落实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重新修订《新安县人民法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意见》《廉政监督员工作职责》《干警廉政档案制度》《党风廉政保证金实施细则》等制度。划分了院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干警各自的责任范围。明确院党组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监督责任。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干警的党风廉政建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是责任明确,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我们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重新修订了责任状的内容,院长和副院长、副院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责任状。并根据“遵章守纪、廉洁司法”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结合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同全体干警签定了廉政承诺书。确保人人有责任,上下齐抓共管,左右协调联动。
三是责任考核明确。在党风廉政考核过程中,注重采取“五个结合”。即:党风廉政考核与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与实施审判监督相结合、与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相结合、与上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考核相结合、与广泛接受外部监督相结合。
四是建立健全廉政档案。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格式,重新建立健全了干警廉政档案,实现制度化管理的目标要求。
(三)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院党组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第一环节“教育学习、听取意见”阶段的各项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运用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成功的措施,保证了党风廉政监督工作的正常运行。如:《关于违反审判及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惩戒规定》《严格审判纪律若干规定》,《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岗位目标责任制》《干警试岗、待岗、诫免谈话制度》等。围绕群众路线教育规定的必学科学,突出“五本书”的学习,并对照学习深入分析自己在理想信念、群众观念、廉洁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做到边学边查边整改,目前教育实践第一环节己接受群众评价,各项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四)强化监督,规范行为抓落实。我院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执法活动,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排查整改问题,确实把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一是坚持开门纳谏。采取发征求意见函,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个别走访、交换意见、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对法院审判作风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落实“专项”整改活动。干警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三是坚持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及时公布党政务公开内容,坚持庭审直播、坚持裁判文书上网,坚持院长信箱反馈舆情处理,对党政务和司法公开透明情况有疑必查。纪检组、监察室积极收取相关意见,及时进行了梳理归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执法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强化信访,措施到位抓落实。我院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纪检监察信访投诉 1件(次)。其中来信1件。我们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对来访人员反映的情况,认真进行了调查和答复,信访人表示满意。 为控制和减少纪检信访投诉,我们坚持做到:一是从源头上“堵”。针对干警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信访发生的规律,及时的抓预防性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具体教育。二是从感情上“联”。在接待和处理纪检信访投诉时,坚持从投诉者的角度去理解思考,做到想其所想,急其所需,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从道理上“引”。分清是非、以理服人,让信访人心服口服。四是从机制上“防”。坚持从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入手,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形成一种长效的纪检信访管理机制,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院上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个别法官司法为民的观念树得不够牢,为经济发展服务意识不强,特权思想时有存在;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存在薄弱环节,一些案件审理、执行效率不高,办案质量比较粗糙个别法官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存在冷、横、硬、推现象。
三、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和打算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将以中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县纪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个总要求,认真开展: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主要工作。坚持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力度,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确保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继续深入贯彻中纪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重点抓好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院党组成员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把廉洁自律工作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坚决执行“五不许”的规定,坚决执行《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二)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头等大事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坚持做到带头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带头学习,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带头督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继续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遵章守纪、廉洁司法”主题教育活动”的成果。加大党风廉政 “七一”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 加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宣传的力度,扩大党风廉政教育的幅盖面,促使干警始终处于“自省、自重、自警、自励”的良好状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继续贯彻、执行《法官法》的“十三个不得有”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四项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在监督和查处上下大力气,对审判人员在审判等工作中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贪赃枉法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养奸。对查实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坚决依照“四项制度” 决不 的规定给予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五)继续抓好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信访受理制度,规范信访接待秩序,规范重复信访处理方法,规范信访核查程序。研究探索处理信访问题的新路子,切实巩固信访工作成果。
(六)继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规范司法行为建设。重点抓住以下几个焦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审结难、执行难问题全面集中解决;突出开展疑难执行案件和涉诉信访案件的治理;突出《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落实;严格《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落实;《县法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若干规定》的落实。解决好审判一线办案人员、执行人员、“窗口部门”的服务态度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教育、监督、查处、保护”四项职能,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发生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调查研究,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依靠制度抓管理、依靠制度抓监督,依靠制度促工作,开创我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