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租房纠纷得平息 还因法官开导好

  发布时间:2014-10-13 17:39:18


   “这事要不是你们法官开导好,俺们还不知要闹到猴年和马月”孟某笑着对法官说。

    2014年6月的一天,一个怒气冲冲的中年男子来到新安县法院民一庭庭长赵玲玲办公室,说自己来法院立案一周了,法院也没个消息,今天法院得给个说法,否则今天就不走了,赵玲玲看到他满头大汗,情绪激动,就放下手中厚厚的案卷,请他坐下,认真倾听起来。原来此人姓孟,将自己在新安县火车站附近的房子租给付某做生意,双方签订了一份租期为一年的房屋租赁协议。付某见此处地理位置好想以后长租,孟某满口答应下来,付某就满心欢喜地将房屋进行了装修,风风火火地做起生意来。一年合同到期,孟某找到付某要求其搬出房屋,因为有一家银行一次性出20年的高租金欲租下孟某的房屋,过期不候,而此时付某却以孟某允诺继续出租给她房屋为由,拒不搬出房屋,至今已有好几个月,双方互不相让,矛盾不断升级,只好诉至法院。听完孟某的诉苦,赵玲玲给他倒了一杯水让他润润喉咙,平复心情,劝起要冷静处理,表示法院一定会秉公处理,这才将孟某劝说回家。

    虽送走了来人,赵玲玲的心却丝毫轻松不起来,看似简单的合同纠纷却牵连着双方每天的租金利益,时间拖得越长矛盾就越深,如果判决后当事人提出上诉,又要耽搁几个月,双方都得不偿失,于是她决定给他们的矛盾调解一下,在征得双方同意之后,将付、孟二人约请到调解室,刚进门,被告付某就痛斥原告孟某是骗子,不守信用,被告一听,顿时火起,也列举着被告的种种不是。法官适时打断了他们,半开玩笑地对被告付某说:“他如果是骗子,还来法院告你,那他不是骗子就是傻子。”被告顿住了声,冷冰冰的表情有所缓和,赵玲玲适时抓住机会,继续打趣道:“你们签下了协议是一年期的,这可是有法律依据的,他口头答应你的事也不是故意想反悔,世界都在改变,你还不许一个口头答应变变?老孟这不是“骗”,顶多算是“蒙”嘛。”听到这儿,双方都乐了,对峙尴尬的情绪顿时如冰雪遇暖阳悄悄融化。办案法官继续从大局出发,分别权衡双方利弊,把话说明了说透了,从“情”上说,二人是租赁合同关系,付某没有将口头应允变成书面协议也是出于对孟某的信任,且法官了解到,二人相识已久,也相处得较愉快,关系较好,为赔偿款破坏双方情谊实属不值;从“理”上说,原告既然口头答应付某继续履约,却因为自己的原因不能够履行,让被告一时无法找到另外合适的店面继续生意,造成矛盾事实;从“法”上说,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是法律规定的所刻不容缓的义务,如果依法作出判决,付某不仅要搬出出租屋,而且要补缴多占用房屋几个月的租金。如果不服提出上诉,孟某仍旧无法收回房屋,无法与他人缔约。

    法官从“情、法、理”三个方面,凭着耐心、细心做思想工作,真诚地劝说,终于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孟某当即主动表示放弃合同规定之外这几个月的租金并愿意对被告装修作一点补偿,而付某也自愿于近日搬出出租房屋,化解了矛盾,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陈元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