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围绕司法“便民、为民、利民”的工作思路,延伸便民诉讼举措、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受到广大群众高度赞誉。
10月13日,铁门法庭高征带人到土古洞村委大院公开审理婚姻纠纷案件。
10月14日,石寺法庭庭长吕念如带领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就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进行现场调解,解决了群众心头之患,赢得了村民交口称赞。
10月15日,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带人到洛阳市涧西区登门入户开展婚姻纠纷调解工作……
新安法院把巡回审判作为便民服务的重要内容,大力提倡、鼓励“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规定巡回审判采取因地制宜和定期制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案件就地开庭审理,受理投诉、调处纠纷、接受咨询、开展法律宣传、协助乡镇领导开展信访工作。巡回审判一般要按照既定日期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开展工作,不因节假日、双休日延误或改变,特殊原因要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要做到有登记、有答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巡回审判时可协助立案,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就地开庭审理,进行判决。
县法院加大法官巡回办案次数,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深入辖区的田间地头、社区,方便群众就地办案、就地公开审理、公开执行,扩大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把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到整个办案过程中,让广大人民群众从身边的典型案件中接受教育,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据统计,就今年第三季度以来,县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己达7次,此做法不仅提升了法院形象更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必要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