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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法院举办裁判文书上网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4-10-21 17:41:32


    为深入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新安县法院10月20日上午举办了裁判文书上网专题培训班,积极推进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工作。

    此次培训活学习中,重点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进行了深入解读,结合省高院下发的有关文件对前期上网的文书现场进行评析,对上网文书的格式、内容、程序进行了规范,以增强文书的可读性、说理性和教育性的目的。

    党组书记、代院长毛迎春在培训班活动中提出:一是要严格按照最高院和省高院的规范要求去做,在保证质量同时求数量,真正做到能上网的百分之百上网;二是逐级要加强审核校对。上网文书要把好文书的“门面关”、“说理关”、“得失关”和“误读关”,确保上网裁判文书无瑕疵;三是对今年的裁判文书进行全面排查,能上网的要重新上网,不能上网的要注明情况,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四是强化考核监督。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工作评查,对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数量及质量实行逐月通报。确立承办法官是裁判文书上网的第一责任人,庭长为主要责任人的问责机制,对不按时公布或因裁判文书审查不严出现重大瑕疵、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问责机制追究责任。

    分管业务工作的主要领导、研究室人员及各业务庭室主要负责人、书记员等20余人参加了学习。

责任编辑:周洁    

文章出处:洛阳中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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