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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垫付执行款 法院送来治病钱

  发布时间:2014-11-13 16:30:30



法官帮助病人缴纳治疗费


送病人出院回家


帮助病人卸载物资

   “没想到能这么快能拿到治病钱,更没想到法院院长会亲自把我们送回家,真是太感谢了……”,11月7日一大早,新安县法院副院长吕洪带领该院民一庭法官一行赶到洛阳正骨医院,给病床上的刘某送去了3万余元先予执行款。接过厚厚的一叠钞票,刘某及其父母激动得热泪盈眶。

     今年3月,14岁的刘某因与两名同学打架时而致伤,刘某家长将学校和两名同学家属诉至新安县法院。经医生诊断为右腿应激性神经损伤,且由于受到一定刺激,精神脾气发生改变,转入洛阳正骨医院观察治疗。

    新安法院受理该案后,得知原告家属为了看病四处举债,而被告的两家申请了精神疾病因果关系相关鉴定,鉴定和判决都需要一段时间,刘某的父亲曾因难以承受家庭负担而两次爬上电杆欲轻生。承办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多次找学校、家长和校方保险公司沟通,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使被告校方保险公司和另两被告家属先行垫付3万余元,并两次到医院看望刘某,为其送钱缴纳住院费。

    11月12日,承办法官得知刘某能够出院后,及时与两被告家属协商,使其又先行拿出3000元赶到医院和刘某的父母一起将最后一笔住院费结清。

    考虑到刘某行动不便,回家路远。院领导专门协调了一辆面包车将刘某一家人接出医院并送至家中,并嘱咐刘某要坚持锻炼,安心学习,心里不痛快了多跟法官叔叔阿姨说说,也请刘某父母放心,法院一定依法让其得到合理的赔偿。刘某及其父母坐在回家的车上,听着法官们声声嘱咐,不时地流露出深深的谢意。

责任编辑:陈元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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