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通许县厉庄乡某村的祁小辉与邻村的李睿是高中同学,并且感情很好,经过两人的努力双双考上大学。大学毕业后,两人由相知到相爱,很快在亲戚和朋友的祝福声中,于2009年两人按照当地习俗结婚,并办理了结婚证。婚后多年来,祁小辉的父母不断催促二人生育孩子,可是,这些年来李睿一直没有怀孕。两人经多家医院检查,结果都是健康符合生育状态。
为此,祁小辉的父母经常与李睿争吵,恶言相加,说李睿不能生育,让祁家绝后,要求祁小辉与李睿离婚。在一旁的祁小辉也很苦恼,夫妻双方由此感情破裂,于是在2014年3月办理了离婚手续。
2014年5月间,祁小辉骑自行车上班的途中,被酒后驾驶的赵某撞到,头部碰到水泥地上,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后赵某和保险公司赔偿祁小辉家属死亡赔偿金等各种费用共计人民币45万元。李睿在得知此事后悲恸欲绝,当即昏了过去,被送到医院后才发现自己已怀孕三个多月,李睿强忍着巨大痛苦,将祁小辉的遗腹子生下,但祁小辉的父母却拒绝承认这个孩子。无奈之下,李睿将祁小辉的父母告上法庭,替刚出生的孩子索要祁小辉的遗产份额。近日,通许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件。
法院经审理判决李睿生育的孩子应分得祁小辉各项遗产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
法官点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以,在本案中祁小辉的遗腹子顺利出生,他就可以继承遗产中的应保留份额。(本文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