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宁县法院审结的一起诈骗案中,被告人李某在段某的欺骗下免考为其弟弟、哥哥办理了假的机动车驾驶证后,为贪图分成,鬼迷心窍,反被段某拉拢入伙。在近一年的时间内,二人先后骗取被害人苗某某、曹某某、张某某、史某某、刘某某、屈某某等54人办理驾驶证费用共计136300元。但最终东窗事发,二人被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2012年1月下旬,被告人段某告诉被告人李某自己可以不通过考试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后李某要求段某为弟弟李小某办理驾驶证,并先后交给段某4000元费用。同年4月份,段某把自己通过街边广告办出来的李小某的B2驾驶证交给李某。李某在通过上网查询不到该驾驶证信息的情况下,仍于2012年6月份又通过段某为其哥哥李大某办理驾驶证,同年10月份,李某上网仍查询不到该驾驶证的任何信息。后段某允诺李某每办一个驾驶证为其抽取300元。从2012年11月下旬至2013年12月期间,李某同段某谎称交钱后不通过考试就能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先后骗取苗某某、曹某某、张某某、史某某、刘某某、屈某某等54人办理驾驶证费用共计136300元。李某个人分得赃款1万多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某、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了诈骗罪,且属共同犯罪。但念及李某认罪态度较好、没有前科,分赃较少、且已部分退赃,酌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