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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5-03-25 16:32:45


    3月23日,新安县法院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全院干警大会,全面部署贯彻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会上,新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毛迎春对2014年的工作简要地进行了分析和总结,结合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对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四项措施。

    一、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中院领导曲海滨、丁公梅等同志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二个责任”,突出作风建设,增强敬畏意识、政治敏感性和学习意识,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败思想的侵蚀,推动新安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要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讲党性、懂纪律、守规矩”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判公开、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目标管理考评、车辆及账务管理、人民陪审员等各项制度,畅通内外监督渠道,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同时还要加强对合议庭及独任审判员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和防止执行工作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提倡院长亲自办案,亲自参加庭审。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腐败行为。继续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违法审判、违法执行责任倒查追究制。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规定要求,坚决纠正“四风”之害;要认真对待群众的举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要注意从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群众举报、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反馈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中搜集线索,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努力营造法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内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支持,认真落实“二个责任”,既要抓审判业务,又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责任编辑:刘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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