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农村信用社顺利改制,9月11日下午,新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周奎带领民事第三审判庭和执行局的部门负责人来到县农村信用社,给县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受到了县农信社干部职工的一致欢迎和好评。
在历时两个小时的讲座中,县法官通过以案说法和与干部职工交流的形式,分别向农信社60余名干部职工认真讲授了诉讼时效、合同效力、保证期间、抵押期间、申请强制执行期间等法律基础知识,同时,还结合近年来县法院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从金融机构如何依法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预防金融犯罪、保障金融债权、制裁金融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企业发展、依法规范经济秩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整个讲座既涉及民事法律,又涉及刑事法律,还蕴含人生哲理,其旁征博引的生动案例、形象贴切的比喻、通俗易懂的法律阐述,赢得了干部职工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