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集中办理信用社清欠案件活动开始后,新安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于9月9日上午,召开清收农村信用社逾期贷款党组专项会议,研究部署集中办理信用社清欠案件,全力服务金融企业改革专项活动,当天制订活动方案,对活动时间要求,工作步骤措施做出具体安排,下发全院。
会后,该院成立了专项审执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农村信用社逾期贷款合同纠纷案件专项审执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等工作。对应县信用合作联社同时也成立了清收工作领导小组,与法院密切联系,配合法院做好清收工作。
通过排查,该院涉信用社清欠案件46起,总标的1000余万元。执行局抽调精干警力5名组成专项执行工作小组,集中执行,院内安排二辆警车专程服务并在执行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
本次活动的重点执行对象为有执行能力偿还而拒不履行偿还贷款义务的借款人、担保人;有转移资产嫌疑的借款人、担保人;在当地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借款、担保人。涉及信用社清欠案件,已申请执行而终结执行程序的,立即申请恢复执行,对正在审理的案件采取倒排审限,优先审理、快审快结。在专项活动执行工作中,该院首先在电视台滚动播放清欠专项活动告知书,扩大在全县范围的宣传,曝光一批拖欠信用社贷款不还的赖帐户,在舆论上形成高压态势,营造氛围,敦促还款义务人主动履行还款责任。在强化执行理念上下足功夫。坚持对每一件执行案件做到执行办法穷尽、执行措施穷尽、可供执行财产穷尽,尽快将案件执结;在作息时间上做调整,放弃节假日休息,每天早上五点钟出发,按照预定摸排方案查堵重点被执行人。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拓宽申请人与法院的联系渠道,提高对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紧急情况和处理执行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来最大限度做好清收工作。
针对15名涉案公职人员,已全部约谈,并向该人员领导通报,如果不能及时清结信用社欠款,将面临停职、停薪、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 “三停五不”处理。
针对5 起涉企案件,均已走访,在不危及该企业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督促其与信用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截止目前,该院通过强制措施执结案件5 起,标的37万元。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帐户40余个,冻结存款16万元,主动到庭履行还款义务8起,标的200余万元。达成还款计划5起,标的30余万元,效果明显。
该院下步打算:第一,拘留一批,对有能力而规避执行的涉案人员及时拘留,电视台曝光,打击拒执人员,增强社会威慑力。第二,对不主动无诚意的企业及个人及时查封、冻结、拍卖财产,保障执行取得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