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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老户送来两面锦旗 直赞法院为民分忧

  发布时间:2015-10-16 16:36:54



   “多亏法官雪中送炭,俺们心中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不然这日子真没法过了,实在太感谢你们!”,黄某的妻子接到新安县法院民一庭法官送来的50余万元赔偿款时,感慨万分地说道。

    9月 17 日,新安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人身伤害纠纷案。黄某是新安县的农民,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他是家里的主要的经济来源。2013年黄某的侄子受聘于某单位,因为黄某对该工作中十分有经验,就一直顶替侄子在该单位工作。2013月1月,在一次高空作业中,黄某因作业台面倒塌从高空摔落造成重伤。经鉴定黄某的受伤情况为:一级伤残,成了植物人。

    从此,黄某的家人开始了漫漫的求医求偿之路,与涉事单位多次协商赔偿事宜均未达成一致,双方对立情绪严重,为此黄某的家属开始不断上访,在当地影响很大。无奈之下,原告黄某的家人将被告起诉至新安县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单位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其他补助费等费用300多万元。

    民一庭法官接收此案后,仔细审查分析了黄某家人的诉讼理由与其所陈述之事实,认为本案虽然双方就赔偿数额和员工身份认定方面分歧较大,但从维护双方的切身利益和达到最好的社会效果出发,仍尽最大努力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纷争。遂在企业内与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进行了多轮沟通交流。一方面法官从单位发展的角度,既在法律方面为其分析后果,又从以人为本、凝心聚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出发,结合劳动者所受到的损害积极地做被告公司的调解工作;另一方面做通黄某家人的工作,安抚情绪促其面对现实,告知无理诉求,即使开庭审理判决也得不到支持。不如坐下好好协商尽快拿到赔偿款,平息纠纷。

    考虑到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原告已经花费巨额医疗费用,县法院积极促成信访局、卫生局、黄某住院的医院和涉事单位举办座谈会,一起商讨拿出最优方案解决此事。为黄某减免医药费用10万元。与此同时,民一庭的法官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参与了庭审调解,最终使当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某单位向黄某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在内的一次性赔偿数额共计50余万元,于10月10日全部付清。至此,双方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原告黄某的妻子在10月13日给民一庭的法官送来锦旗,直赞法官为她办了一件大好事,同时一定要将另一面锦旗送到参与调解的人大代表手中,由衷赞叹庭审调解多方参与的好制度、好方法。

责任编辑:陈元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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