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节假日频繁的聚会,喝酒助兴自然少不了。在此提醒广大市民,4种情形的劝酒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很多法院均办理过多起因劝酒而引发的赔偿案件。
1两个案例1、 酒后坠崖身亡就有担责
林刚在吴辉家喝酒,当时夜已经深了,吴辉打电话约朋友周强来接他们。随后,林刚几人乘车出行,行经一段山崖时,林刚下车方便不慎滑落山崖掉进水中,溺水身亡。
事发后,林家人要求赔偿,经法院调解,方、周二人与死者家属和解,共同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
2、 男子醉酒死亡同饮者赔偿
陈某在饭店设饭局,宴请周某孟某等8人。周某不胜酒力醉酒不醒,次日早晨,周某因酒精中毒身亡。
周某家人随后将参加饭局的7人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周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万余元。
当地法院认定,饭局组织者陈某承担20%的责任,其余6人共同承担10%的责任,共计赔偿周某各项费用3.5万余元。
2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饮酒出事,以下四种情况劝酒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强迫性劝酒
如用“不喝不够朋友”“不喝看不起我”等刺激性语言要求对方喝酒,或者是在对方已经喝醉意识不清醒、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然劝其喝酒的行为。劝酒诱发疾病
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喝酒,诱发疾病的。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
如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车祸等损害
明知饮酒者酒后驾车未加劝阻,饮酒后驾车发生车祸等意外事故的。
由此看来,劝酒还真是个危险差事,于人于己都无益。各位看官和爱喝酒和劝酒的吃货们,以后劝酒您可得悠着点儿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