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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法院组织《廉政准则》《处分条例》考试

  发布时间:2016-02-22 09:57:08


     2月15日至17日,节后上班伊始,新安县法院纪检组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的书面考试,检验学习《廉政准则》、《处分条例》效果。

     新安法院为强化党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春节前院党组的工作部署,于节日后组织本次考试,考试共分三批次进行,15日对第一批新提升任职的31名干警进行岗前廉政考试,17日依次对院党组成员、其余干警及所有从事审判辅助岗位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测试。此次考试不仅督促广大干警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也使大家尽快调整工作状态,以振奋百倍的精神迅速打开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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