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中,新安县人民法院通过“一减一增”的方式,对原来后勤保障部门进行机构精简和人员精简,充实到一线办案部门,增加专业审判庭的数量,增加执行干警的力量。通过这样的“一增一减”,减少了机构重叠,解决了权责不清,提高了办案质效,改革成效显著。
改革一:精简后勤 充实一线
改革之前新安法院的行政后勤部门有10个,存在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等矛盾, 在机构改革中,该院将机构分立合并为综合与业务两大部分,综合部门为“两处两中心”,“两处”即政治处、监察处,“两中心”即诉讼服务中心、审判保障中心。撤销了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将其职能并入政治处,撤销技术室、立案庭,职能并入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方面,新设家事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金融破产庭、环境资源审判庭、交通事故审判庭、巡回审判庭,职务犯罪审判庭。同时加强了执行局力量。通过机构改革,把有审判资格的人员都充实到执法办案一线,使审判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综合部门也权责清晰,审判管理质效明显提升。
改革二:增加专业审判加强办案力量
为创新更符合审判规律的新模式,新安县法院打破原有审判格局,设立14个新型合议庭,其中专业合议庭四个,分别为家事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金融破产审判庭、交通事故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为方便群众诉讼,新设巡回审判庭一个。同时创新7项监督模式,促进审判工作的良性循环,形成“审议和一”、“责权统一”的新型审判模式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在县委政府的支持下,新安法院在原有辅助人员56人的基础上新增30人,总人数达到86人,法官压力明显降低。
改革三:破产重整中保驾护航作用大
新安县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中,结合不同案情,改变以往破产案件“一刀切”的思路,运用法治思维,把脉问诊,对症施治,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职工、投资方的利益,实现了多方共赢。其中龙新公司破产重整的过程中,新安县法院一路保驾护航,重整成功,避免了国有资产贬值流失,保住了300多名员工的“饭碗”,让一个病入膏肓的企业,焕发新生。
今年上半年,新安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791件,较去年同期上升35.6%,审执结1726件,结案率为53.55%,案件收结比为:86.09%,较去年同期上升28.3 %。虽然受理案件大幅上升,但合理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使得新安县法院在案件数量急剧上升的情况下,仍能公正高效的审理执行各类案件,为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境走出了一条创新之路